作者lemmii ()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Post-OPT 回台
時間Fri Apr 29 21:36:33 2016
爬過文了,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OPT是3月6日開始,目前在實習中
因為有了full-time offer,開始是6月6日
想利用這段期間回台
問題
1.準備好I-20,EAD,Offer letter影本,護照 應該在入境就沒問題吧?
2.如果在回台期間繼續做遠端的實習,是不是90天的失業期就不會被扣
(小弟是做遊戲業的,遠端有講好沒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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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I-20旅遊簽註記得要在六個月內就沒問題 04/30 04:15
2F:→ lemmii: 謝c大 差點忘了申請旅遊簽名XD 05/07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