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nlll (連頭髮都沒了!!!!)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綠卡家屬居留美國
時間Sun Feb 14 18:27:13 2016
請教個問題
近期將被派駐美國分公司二到三年,目前身分為PR,離公民最快也要兩年
請問老婆是否可以可合法申請簽證(不需工作)待在美國?
還是需要申請學生簽證或是工作簽證才能合法居留?
如果使用ESTA持續入境,被遣返風險會很大嗎?
因為自己不計畫長待美國,所以盡可能想以visa解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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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6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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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nlll (1.169.67.184), 02/14/2016 20:03:05
1F:推 cassine: 正所謂嫁綠卡,守活寡,還是得靠其他長期簽證配偶才能居 02/15 01:15
2F:推 cassine: 留。看你怎麼打算,因為公民的配偶子女無敵,所以你不怕 02/15 01:15
3F:推 cassine: 你太太黑掉,就可以讓他逾期居留,等你轉公民後再讓他白 02/15 01:15
4F:推 cassine: 回來 02/15 01:15
5F:→ ndr: 黑掉的話,如果台灣家中有急事非回去不可時,就得中斷了 02/15 03:06
個人還是偏好不用逾其居留手段,除非無其他選擇
另外請教如果我在美國工作,另一半成功申請I-20機會大嗎,研究所課程或語言學校
還是盡量先取得I-20再辦理結婚登記。
※ 編輯: jnlll (1.169.67.184), 02/15/2016 05:39:56
6F:推 dallasman: 你老婆唸個1年的研究所不就可以用OPT工作等你轉公民? 02/15 07:20
7F:→ ndr: 申請個聽來會讓鉛症棺看到就敬佩得五體投地的學校去讀就行了 02/15 09:03
所以越好的學校成功率越高,所以申請USC或是UCLA比較保險?
※ 編輯: jnlll (124.219.25.252), 02/15/2016 12:26:43
8F:→ cchris: 當然比語言學校好很多,而且最好是碩士/博士課程,而非玩票 02/15 13:51
9F:→ ndr: 比已有學位高的比較好 02/16 00:49
10F:→ cchris: 移民板已答;你適合放棄綠卡,辦L1/L2;反正你不打算久住美國 02/1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