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655 (用心感覺)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ESTA] 有效期未到是否需重新申請
時間Tue Feb 9 13:12:16 2016
去年五月份因商務拜訪申請了ESTA (Expiration Date 2017/4/24)
今年一月底因出差又申請了一次 (Exipration Date 2018/1/15)
根據我的理解,在有效期限內ESTA應該具有90天內免簽的效力
所以我認為應該不需要重新申請吧?
因為這個是公司在辦的,我也沒有過問,只是覺得很奇怪...
詢問一下板友確認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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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沒錯 02/09 13:21
2F:→ Alan655: 哈 那我跟公司建議一下別浪費錢了XD 謝謝 02/09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