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sis (想太美...)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工作簽證跟觀光簽證有可能一起用嗎?
時間Mon Sep 10 03:06:04 2007
因為要到美國工作約一個禮拜有辦了工作簽證
但是聽說就是只有一個禮拜的期限
可是我希望能夠在那邊多待幾天
我自己本身有觀光簽證而且也沒有過期
想請問我有辦法用我的觀光簽多待幾天嗎??
謝謝~
PS我想我應該是沒有辦法到加墨邊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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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07.187
1F:推 cchris:你的工作簽證類別?沒聽過一星期的. 是J簽證交換學人? 09/10 04:51
2F:→ cchris:真正的工作簽證(H)都是3年一期,而且已經沒名額了 09/10 04:51
3F:→ cchris:如果是出差一星期,沒領美國的薪水,用觀光/商務簽證即可 09/10 04:52
4F:推 linsis:我是表演者,是去表演的,我也不清楚是什麼類別耶~ 09/10 12:46
5F:→ linsis:因為都是對方在弄的 09/10 12:47
6F:→ linsis:可能是o或p簽證吧 09/10 13:40
7F:→ miluco:如果是拿o或p,你應該要出境再以觀光簽證入境才能多待幾天 09/10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