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day5 (若水)
看板VISA
標題請問美簽申請表的問題
時間Wed Jun 13 18:13:34 2007
1. DS-156需要寫在美國居住的地址,
因為我是想住朋友家,但我填表格和面試時說住宿舍可以嗎?
因為朋友是男的(不是男朋友,純粹因為他租的房子有兩間房),
怕如果老實說反而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2. DS-158有工作經驗的欄位要填,我工作在4月底就辭掉了,
那我目前工作經驗的那欄是不是可以不用填?
然後前一份工作的那兩欄是填一欄就好還是兩欄都填比較好?
(有兩份正式工作,最近的是做了二年,再之前的只做了四個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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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53.81
1F:推 WeiweiNini:我也想問,老實填是住朋友家而非旅舍會被誤會嗎? 06/14 10:57
2F:→ sunday5:另外,若學校申請表填住朋友家,DS-156寫住宿舍會被查到嗎 06/14 13:50
※ sunday5:轉錄至看板 studyabroad 06/14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