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ggy (No Name)
看板VISA
標題Re: [歐洲] 停留時間半年或半年以上
時間Fri May 4 04:50:17 2007
※ 引述《whyguesswhy (時間)》之銘言:
: 請問在歐洲旅遊(即普通身份,非學生或工作為由)
: 停留時間長達半年或半年以上的簽證要怎麼辦理??
: 以申根國為例
: 最多就是半年內90天可多次進出
: 聽說可以先辦非根國的簽證,再到非申根國辦一次申根簽,即可再多做停留
: 那是否可推為
: 先在台灣辦第一國的簽證,進到第一國後再辦第二國簽證,依此類推??
: 謝謝解答及閱文者。
據說現在申根簽証管很嚴,要在居住地辦理才行,
所以拿非申根國的觀光簽証
到非申根國辦申根簽證通過的可能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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