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wtld (high翻行政夜...)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申請美簽
時間Mon Apr 2 12:18:51 2007
暑假要去唸語言學校
課程是從7/2~8/24
可是課程結束之後會想要到LA找我表妹玩一個禮拜
不知道面試官會不會因為課程結束是8/24號
就不讓我多留那一個禮拜 甚至是不給我美簽
我今年大三 還是要回來唸完大學
是不是拿出在校證明會比較容易過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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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user/misscath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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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218.166
1F:推 willieliao:F1在課程結束之後有60天的grace period可以待在美國 04/02 12:35
2F:→ willieliao:有在校證明可以證明妳和台灣有BOND不會跳機會比較好過 04/02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