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chmoa (我愛寶寶)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停留天數
時間Fri Mar 23 11:02:36 2007
那還是要據實以報吧?
說要來上語言課程
還是說來觀光而已?
※ 引述《muchmoa (我愛寶寶)》之銘言:
: 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 月底我女朋友要到加拿大念ESL課程,只有10週
: 但是他希望可以停留到最多的180天,
: 我們現在想到一個辦法就是他再報名夏季班的課程(到8/31),
: 這樣移民官是不是就會給他180天呢?
: 因為也有聽說以讀書為理由不太好,
: 所以先來這問一下,
: 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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