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yamin (輪命)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美商僱用後直接派台需要工作簽嗎?
時間Wed Mar 21 06:48:59 2007
我現在在美國
跟一間公司正討論在僱用我調派台灣子公司的可能性
如果我工作地點在台灣 卻是登錄在母公司的員工
這樣需要在美國有身分嗎? 要繳稅給美國嗎?
又 如果以後回母公司開會或公幹 又該以何種身分入境呢??
我只知道調回去的話是用L1 那L1會比H1好拿嗎?
先謝謝知道的版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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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31.17.229
1F:推 cchris:若職位在美國,要符合美國的規定,要有工作身份,也要繳稅 03/21 08:33
2F:推 ImprezaWRX:那這樣會再被台灣雙重課稅嗎? 03/21 11:47
3F:推 lybra:在台灣要繳稅 但可抵美國foriegn tax credit 03/22 00:45
4F:推 willieliao:在美國沒有超過31天而且沒有美國公民或綠卡的話可以FIL 03/22 11:01
5F:→ willieliao:E 1040NR,不用申報台灣的所得 03/22 11:04
6F:→ willieliao:超過31天的話要看183DAY RULE詳情請看1040NR的解釋 03/2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