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sa (度沙爾亞)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OPT身份與稅務上的問題
時間Wed Mar 14 12:40:38 2007
※ 引述《Toshiya (Kill me softly)》之銘言:
: 我於2006年六月從學校畢業(F-1持有)
: 並於同年八月轉換成OPT身份開始工作
: 以往在學校領得的薪水我都是填1040NR (甚至1040NREZ)
: 但是今年因為pratical training的關係讓我很困惑報稅的方法
: 以下是問題:
: 1. 從F-1轉成OPT, 以移民局的角度來看算不算"身份轉換"?
: 又以稅務的角度來看呢?
身分都是F-1學生身分
: 2. OPT身份可以與一般PR/citizen一樣填1040/1040EZ嗎?
: 裡好像有寫 外國人要在美國住滿五年才能填1040
: 可是我又聽到了以下的說法
: (a) 由我朋友(在CPA firm工作)所說
: 住超過183天以上的外國人可以選擇報1040
: 而且1040和移民局的身分是分開的, 即使沒繳FICA還是可以填寫1040
: 所以以我的情形(我06年只有6天不在美國)可以填寫1040
稅法跟移民局的身分是分開沒錯
但是FICA跟FIT對NR or Resident的認定是一樣的
以學生身分呆在美國的時間不能計算
請詳讀PUB 519
: (b) 稅法上對於OPT並沒有嚴格的定義為F-1 status
: 所以此種灰色地帶可以以每個人的不同稅務/身份情形
: 來選擇以達成稅務上的優惠
稅法有說只要是exempt individual(ex student),
所呆在美國的時間就不能算入resident的計算
所以大部分持有F-1的外國人都是NR(除非你呆滿五年)
: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OPT持有者 都是怎麼報稅的呢? 1040? 1040NR?
: 謝謝大家把文章看完 <(__)>
當然有人會說用1040可能也不會怎樣 IRS不一定會去查這點小錢
但是為了以後轉換身份 或申請綠卡
還是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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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12.166.98
※ 編輯: dusa 來自: 128.12.166.98 (03/14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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