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Fri Mar 2 11:38:52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 不對,不能擁有兩個身份。核准書上面會寫,新的身份是10/1開始生效
: 10/1起,若新的生效,舊的身份就失效
^^
這個「若」字很重要
: :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 不必,也不能
: H1身份生效日十天前,才能用H1簽證入境,所以最早要9/20才能用H1入境
: :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 :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優點
: 有一個可能的做法是,今年八月先在台取得H1簽證(10月才生效),
: 然後用F1簽證入境美國(要和移民官講清楚),
: 待到明年七月後,離開美國去加拿大/墨西哥一趟,再用H1簽證入境
: 這樣可以少回台灣一趟,不過頭腦要很清楚。不適合少一根筋/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 如果喜歡回台灣的話,就不必要討這種麻煩
慎重起見,我重複我理解的內容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七月中這一趟就轉換成H1B
今年八月中回美國用OPT+offer letter入境
等到2008七月中(假設),回台灣一趟辦H1B(我不排斥多回台灣幾趟)
然後再用H1B入境
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
也就是說,我今年六月核可的H1B
可以等到明年任何時刻(七月底EAD失效前)回台灣在去AIT轉身份摟?
在轉換成H1B之前,我都可以利用EAD+offer letter重新入境美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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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1.228.10.36
1F:推 cchris:沒錯,這個「若」非常重要。 03/02 14:20
2F:→ cchris:多數人因為身份轉換中途離境而受害,難得這個例子是受益的 03/02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