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jh (消失在沙漠中的駝客)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我算是高危險群嗎?
時間Sun Nov 26 11:49:07 2006
※ 引述《chingwen7066 (chingwen)》之銘言:
: 我是26歲未婚女生
: 沒工作
: 要去觀光
: 沒有既定行程
: 因為我有多朋友在美國
: 我想要將時間都花在見朋友的時間上
: 預計停留一個月
: 看了很多人的分享
: 發現我很像大家口中的高危險群
: 所以我應該編個善意的謊言嗎
: 比如說我只去兩星期
: 我有工作(我家有一間公司 可以幫我開在職證明)
: 再拿出我的存摺(剩下的錢不多耶)
: 這樣會比較好嗎?
給妳一個個人經驗…
莫約五年前我也26歲,那一年存到人生的第一個100萬,
於是把工作辭了,計畫和父母去夏威宜度個完全沒壓力的假,
由於沒去過美國所以旅行社說我要自己去辦美簽。
而且那時的計畫是每天吃飯睡覺游泳晒太陽,所以也沒有旅行社給的"行程表"…
就這樣很天真的去和AIT的官員談了=.=
我很認真的用破爛的英文向那個老外解釋一堆,然後他也向我說明一堆…
中間還換了另一個老外來跟我講…最後的結論是
"你這個年紀的人,沒固定工作是不能去美國的"
我那時候真的很想殺人…你爺爺我兩個禮拜前才離職,就是為了要去度假啊!
現在情況不知道有沒有變,不過當初他們這個原則立場之堅定,令人印象深刻
所以只要有朋友提到美簽的相關問題,我都會拿自己這個實例提醒他們
要記得帶"在職証明"…
後來因為新工作要去美國出差,帶了証明文件又去辦了一次,
AIT的人只看不到十秒就放行了,一句話都沒問。
最後補充一點,有朋友的母親去辦美簽時被問到"有沒有去過美國"
她忘記很久前去過,於是回答沒有。
結果一查發現"說謊",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永遠不讓她入境美國…
千萬別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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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什麼都行不通;
*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 本公司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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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6.118
1F:→ chingwen7066:謝謝你的回答 11/26 14:41
2F:推 okmo:天啊 最後一段好嚴重啊 果然還是誠實為上策啊 11/26 21:24
3F:推 maywrann:所以舊護照留者有時候還是有用的..至少能翻翻看 11/26 21:54
4F:→ maywrann:因為很多人根本不記得...尤其是年紀大的 11/26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