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boy (當兵是會讓人傻笑的)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我先到NY再去Florida找朋友
時間Wed Nov 15 23:52:49 2006
先大概敘述一下我去美國的行程
小弟會先到紐約..在FL的朋友也會一起到紐約..我們會在那邊待各十天左右
在紐約好像是住在租來的房子(還不清楚..朋友也不確定)
之後會回FL...我會住在FL朋友的宿舍大約在待各十幾天..
那我在DS-156裡面的第24格(在美國期間住址)我要如何填寫比較好呢?
我目前只知道FL朋友宿舍的住址...
該兩各都寫...還是寫FL(比較詳細)..還是寫NY...
一頭霧水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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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hris:都行,不是很重要 11/17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