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pher (狗非)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美國B1請益
時間Wed Sep 20 14:54:30 2006
我在紐約唸書 明年寒假台灣朋友要來找我 住在我的地方大約一個月
他的背景是大二生 家人都在台灣
我的疑問是 他如果誠實的寫3 weeks的stay跟 我的公寓地址/我的名字(受訪朋友)
會不會有什麼不利的結果?
有沒有朋友因為要呆的時間過長被拒的?
(我只辦過F1 沒辦過B1)
感謝!!
--
一直報警 警察會來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93.189.61
1F:推 cchris:3星期還ok,大學生辦美簽超容易 09/2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