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eifer (強大人)
看板VISA
標題[北美]過境簽證
時間Wed Aug 30 18:36:30 2006
請問各位大大
美簽如果是辦過境(現在和B1/B2一樣的表)
通常效期會給多久呢?
會給到五年嗎?
因為要到中南美洲,要在LA轉,
我如果填在美國只待兩天,
目的寫過境和觀光,
這樣合理嗎?
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要拿出
要到第三國的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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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2.110.87
1F:→ missingyu:轉機可辦觀光簽..我之前也轉機到墨西哥..問過辦事處.. 08/30 18:44
2F:→ aseifer:請問,你的表格就只寫了轉機而已嗎? 那他給你多久的效期呢? 08/30 20:54
3F:推 lovesilence:朋友辦過,"觀光購物"+轉機到他國工作,附上工作錄取信ꠠ 08/30 22:58
4F:推 aseifer:那你那位朋友填費用誰出的,寫自己還是公司呢?我才剛畢業 08/30 23:06
5F:→ missingyu:目的就寫轉機到哪裡去..反正就是誠實為上..一樣給五年 08/30 23:08
6F:→ lovesilence:費用我記得他填機票是公司出 其餘自付 09/01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