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ria (ㄆ一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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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北美]該繼續等還是打電話去催我的H-1?
時間Wed Aug 23 09:23:07 2006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kyria (ㄆ一ㄚ)》之銘言:
: : 想再請教關於grace period的問題.
: : 我去年辦OPT時, 因為被要求補件
: : 所以收到OPT卡時, 上面生效日期跟畢業日期超過60天
: 這只是浪費你的前幾天OPT而已,無害
: : (畢業日5月9日, OPT起始日7月15日)
: : 現在申請轉換H-1又遇上青黃不接的窘況
: : 我的OPT七月5日到期, 現在我這樣算非法居留嗎?
: 因為你已經離畢業14個月,把2個月的grace period+12個月OPT都用完
: 如果沒有申請轉H1,就是非法居留
: 但你有,所以算是pending,可以在境內等 (沒特別理想)
: 我假設你的H1是學術機構,不受名額限制,所以可以馬上生效,不用等到10月,
: 否則你有身份的gap,必須馬上離開美國,10/1才能回來
是的, 我的工作是大學音樂系的老師
: : 問題是我都按照時間交表,移民局審的慢又不是我的錯
: 你根本就太晚申請吧,哪有2個月前才申請,
: 敢這麼晚申請,就要加1000元premium processing (現在也來得及加錢)
就是因為以為學術機構沒有名額限制可隨時申請
所以已為兩個月前就可以了....@@ 看來是誤會
: : 想請問一旦批下了
: : 我回台AIT辦H-1簽證會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 理論上不會,但你應該密切注意你的案子批了沒
: 上網弄清楚案子在何處,以及現在的status
: 不如你得到結果後上來分享一下,整天有人在問這些問題,很少人回報結果
: : 相當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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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14.139.33
1F:推 cchris:我以為要「學術研究機構」的研究職位, 音樂老師也算? 懷疑 08/23 09:31
2F:→ cchris:請你記得到時候分享你的結果,這種例子較少見,爭議較多 08/23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