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ria (ㄆ一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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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北美] 停留地址
時間Tue Aug 22 12:49:27 2006
※ 引述《chingcello (義大利萬歲!!)》之銘言:
: 我去美國的時候會先去NY停留個五天......
: 之後再去OHIO唸書......
: 請問我申請表的在美期間的地址是要寫NY還是OH阿??????
: 還有如果要寫NY的話....我是住朋友家.....
: 是不是要拜訪人的資料阿??!!
: 謝謝
我想是以Ohio為準
順便問跟這版一點也無關的
看你的ID好像是musician? Cellist?
我在CIM, 不知你是不是來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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