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i (您沒有輸入暱稱)
看板VISA
標題Re: [問題] 美國學生簽證 課程結束後的60天
時間Sat Apr 1 21:25:32 2006
※ 引述《besame (世界中心)》之銘言:
: ※ 引述《fish1025 (FISH)》之銘言:
: : 我再這個版待了這麼久
: : 可以請問一下這位回答的仁兄來歷嗎
: : 因為我覺得你每次給出的答案好像都是這不行那不行
: : 請問你的答案有源頭嗎
: 看到這篇我有點想問
: 好像之前有人問過 不過我一直找不到那一篇
: 就是如果I-20的課程結束
: 也就是假如說我的簽證有半年期限 可是I-20只有兩個月的時間
進入美國之後, 就可以完全忽略簽證上寫的東西
只要管妳的 I-94 上面移民局官員給的期限
: 上完課之後 如果還想繼續待在美國可以嗎?
如同前文所說的
可以在課程結束後
在美國境內待60天
讓妳打包回家
(BTW, 中途輟學的話, 沒有60天的grace period)
: 如果不可以的話 我該怎麼做才能繼續留在美國?
比較簡單的方法
是再去弄到一個新的I-20
就可以合法待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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