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athons (馬拉松)
看板VISA
標題Re: [問題] B1過期~可以轉換身份嗎??
時間Tue Mar 28 14:50:37 2006
※ 引述《bubuchax2 (永遠的祝福)》之銘言:
: 觀光簽證過期了~只有回去一條路嗎??
: 能不能在美國轉換其他的身分??
: 媽媽是拿綠卡~一定要住五年滿三年??
: 不行說住三年滿三年就申請公民??
: 跟媽媽有房子住~媽媽也有繳稅
: 所以在這裡念高中~可以像高中申請I20嗎??
: 如果學校知道了~會不會把我趕出學校~??
: 很想留在美國唸大學~不過現在覺得方法錯誤了
: 最好的補救是什麼??
在美國合法居留的期限,以入境時I-94記載的為準,而不是看觀光簽
證的有效期限,簽證的效期是指可以用來入境的期限。
如果在美國曾經非法居留,最好儘早離境回國,因為逾期居留超過半
年的人,三年內不得再入境,逾期居留超過一年的人,十年內不得再
入境。
逾期居留的人在美國,運氣好的可以比照一般人去唸K-12學校,有些
地區的公立學校會拒收或要求繳學費,私立學校都可以付費去唸。通
常公立學校若知道學生沒有在美國的合法身分,最多請學生離校,還
不至於去報告移民局。
綠卡的子女可以申請依親移民,但要等幾年才可以拿到綠卡,超過21
歲的成年子女要多等幾年。
不知您的母親當初如何拿到綠卡的,通常辦理綠卡時可以將配偶與未
成年子女一起申請,就不必在拿了綠卡後還讓配偶或子女多等幾年才
拿到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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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26.255.105
1F:推 noguest:現在看來惟一的方法就是要有長期待在美國不出境的準備, 等 03/28 15:19
2F:→ noguest:到好幾年後你媽媽幫你辦到綠卡 (應等她變成公民再辦) 再 03/28 15:20
3F:→ noguest:離境, 有綠卡後那些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入境的限制就沒影響了 03/28 15:22
4F:推 youngcl:現在美國反移民法案蠢蠢欲動 這招搞不好以後無效 請三思 03/29 01:17
5F:推 noguest:星期一的新聞是已把這一次提案中非法移民是犯罪這條拿掉, 03/29 10:49
6F:→ noguest:這方法仍是行得通, 看來這幾天大規模的遊行還是有用. 03/29 10:51
7F:推 bubuchax2:我看了今天的新聞~是已經拿掉了!!而且一堆人在遊行 03/29 11:57
8F:→ bubuchax2:禮拜六紐約好像也有遊行 03/29 11:58
9F:推 marathons:非法留在美國將來只有與美國公民結婚可在境內脫離黑戶. 03/29 16:57
10F:→ marathons:公民子女還是要等幾年排期,黑戶會被要求出境去辦綠卡. 03/29 16:58
11F:→ marathons:非法居留即使不算犯罪,要辦綠卡被刁難是免不了的. 03/29 17:01
12F:→ marathons:最好別逾期居留超過半年,以免要在境外多等幾年. 03/29 17:02
13F:→ marathons:有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限制者,根本不容易去辦理綠卡. 03/29 17:03
14F:推 noguest:如果 bubuchax2 在他媽媽成為公民時未超過 21歲, 申請綠卡 03/29 18:15
15F:→ noguest:並不需要等visa number,如果超過則是列到 First Peference 03/29 18:17
16F:→ noguest:那就必須等四年. 所以關鍵在於到時有沒有超過21歲, 如果沒 03/29 18:19
17F:→ noguest:有即可立即辦綠卡, 一個親戚的兒子就是這樣辦出來的 03/29 18:20
18F:推 noguest:順便一提, 不需等 visa number 不只公民的配偶, 範圍是 03/29 18:38
19F:→ noguest:公民的 immediate relatives, 包括父母, 配偶, 及21歲以下 03/29 18:39
20F:→ noguest:未結婚的子女 03/29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