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I love Yun)
看板VISA
標題Re: [問題] 已有美B2美簽..需過境至他國工作
時間Mon Dec 19 14:37:25 2005
※ 引述《irene0907 (irene)》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請教如果已有美簽B2,但須過境至中美洲工作至少一年,
: 先前也是過境美國至中美洲,但是因為停留期短,所以海關給的六個月就夠了,
: 但是這次要超過一年,請問需要跟海關要求超過一年的停留期嗎?
: 還有因為想要訂單程機票,這樣會讓海關誤以為我要跳機嗎?
我想你完全誤會了
假設你是台灣公民,你的美簽是五年多簽 (最常見的簽證)
這五年內你可以多次入境美國,每次最長可以待6個月
你每次過境美國,都只待1天 (甚至不到),根本短於6個月
你一年後從中美洲回台灣時,重新入境美國,依然只入境1天,又重新取得6個月
一切都沒有問題
你唯一要注意的是,你未來回台灣的時候(一年後)
美簽不能過期(依然在五年期間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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