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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B1美簽居留期限延長
發信站批踢踢參 (Sat Nov 19 05:24:5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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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ast (陽光 女孩 向日葵)》之銘言:
: 朋友(持H-1美簽)的父母以B-1觀光簽證身份來美國
: 當時移民官給予半年的居留期(到明年二月)
: 現在因為朋友重病,他父母希望能夠延長居留期限以便照顧他
: 可是又聽說雖然可以延長半年,不過下次來美國或重簽美簽時會被刁難
未必,只要有合理的理由,不該有問題
: (他們應該會想說:誰會觀光個半年還不夠?)
: 所以很猶豫不決
: 我知道這是case-by-case的問題...誰也說不準
: 不過還是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網友:
: (1)B-1居留期限到期後延長,是否真會影響美簽的紀錄?
看情形,既然是生病,名正言順
: (2)如果是居留期限到期後返台,最好要隔多久再入境美國才不會被刁難?
絕對不要這麼做,下場會很慘
逾期居留絕對有紀錄,會禁止入境一段時間 (一到十年)
: (3)是否有其他可以延長居留期限又不會留下紀錄的方法?
當然沒有,就合法提出申請,而且要趁早,不然會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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