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rleva (我今年不回去了)
看板VISA
標題Re: 請問有刑事犯罪記錄是否就無法取得美國簽證?
時間Wed Nov 16 13:42:40 2005
※ 引述《kikkansya (機關車)》之銘言:
: ※ 引述《allasado (李玟育)》之銘言:
: : 我過去有刑事前科(此前科屬於刑法告訴乃論的範疇,也非暴力犯罪,已判刑定
: : 讞),那這樣子的話我就無法進入美國了嗎?如何得到酌情免除?
: : 關於以上的規定是否可能在違反規定的情況下仍能進入美國?例如美國政府可能調
: : 閱不到你的刑事犯罪記錄(不知中華民國政府是否向美方提供刑事犯罪記錄,良民
: : 證嗎?),所以那個規定只是寫好看的?
: : 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否也算是犯罪呢?
: : 可否請熟悉簽證發給的版友告訴我呢?謝謝
: 無論在哪個國家,某些小事都可能造成刑事前科,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駕車撞傷
: 了別人, 即使是皮肉傷, 如果和解不成遭到對方以過失傷害罪名控告,
: 那幾乎就肯定會造成如此的結果。
: 看來您的情形可能頗類似此類案例,個人的建議是去申請看看,
: 同時面談時對簽證官坦白說明。
拿的到!!放心好了~~~
我之前就有聽說我們學校的二個台灣人,就是因為一個在台灣緩刑~
一個酒駕官私在身~~
(聽說是因為緩刑期間,連騎三輪車撞到人,都會很麻煩)
乾脆就去美國念個書再回去,也滿剛好可以避過緩刑期間的種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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