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kansya (機關車)
看板VISA
標題Re: 請問有刑事犯罪記錄是否就無法取得美國簽證?
時間Fri Nov 4 00:49:50 2005
※ 引述《allasado (李玟育)》之銘言:
: 我過去有刑事前科(此前科屬於刑法告訴乃論的範疇,也非暴力犯罪,已判刑定
: 讞),那這樣子的話我就無法進入美國了嗎?如何得到酌情免除?
: 關於以上的規定是否可能在違反規定的情況下仍能進入美國?例如美國政府可能調
: 閱不到你的刑事犯罪記錄(不知中華民國政府是否向美方提供刑事犯罪記錄,良民
: 證嗎?),所以那個規定只是寫好看的?
: 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否也算是犯罪呢?
: 可否請熟悉簽證發給的版友告訴我呢?謝謝
無論在哪個國家,某些小事都可能造成刑事前科,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駕車撞傷
了別人, 即使是皮肉傷, 如果和解不成遭到對方以過失傷害罪名控告,
那幾乎就肯定會造成如此的結果。
看來您的情形可能頗類似此類案例,個人的建議是去申請看看,
同時面談時對簽證官坦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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