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cc00 (kkcc00)
看板V6
標題Re: [情報] 關於今天黃3A.B.I.J區被迫換座位的人(最新進度)
時間Thu Nov 26 01:50:00 2009
代友人PO文
明天下午我會主動再與你連絡
謹速告知善後最新消息
11/24 00:03
現在是11/26 AM 1:25,
距離超級圓頂劉先生給我的最後連絡(上文)中所說的
"明天下午"主動連絡,已經遲到很久。
多等了25日一整天,沒有任何電話催促,已經是本人釋出的最大信任與誠意。
但看來超級圓頂(的主管們?)沒打算"積極"處理這項嚴重的消費糾紛吧?
恕我未經各位同意,擅自統計了在推文區出現過的受害者
(僅從推文內容判斷,如有誤判,請見諒)
受害者名單共計下列19人
animei cantwo93 chiayen1022 egg520go ilovekoichi jin0830 konlyangelmagun
maruko5415 misscoca momoko456t nativida onetwo01 risanlee shan304
TANABE12 tomomasa1974 vakty victorlin09 yuzu1217
加上我自己與同行的朋友,就有21人。
上述名單中也有可能有同行的複數友人,所以單單是有出現在PTT的,
可確定的損失權益人數,絕對有將近30人。
假設全額退費好了,1500X30=45000
活動籌辦動輒數千萬的超級圓頂,對自己失誤行為造成的消費者損失,
即使區區的台幣四萬五千元都不願意負責,成何體統!
接下來大家只能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這是有法源依據,最有效的方法了。
申訴辦法很簡單,只要在網路上填一填表格,敘述被害過程即可。
為了讓申訴更有效率,集中在台北市管轄單位申報會比較好,
其他也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些內容在這裡站占版面似乎不是很適當。
我會把整理好的情報資料放在新申請的留言板,
有意爭取自己權益的受害版友,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我再通知你網址&密碼。
(還信內容請註明你的PTT代號,以及你所代表的受害總人數)
爭取權益,需要集合大家的力量!
請受害的你一定要出聲抗議,千萬不要自認"這次"倒楣就算了。
超級圓頂已經爛了十年,誰知道"下次"會不會又倒楣受害,
如果不希望下一個十年也繼續這樣爛下去,
請花一點時間,給自己未來更理想的演唱會環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4.198
1F:推 KeroroMorita:推~加油喔^^ 11/26 07:18
2F:推 aaawu:加油加油!! 11/26 09:09
3F:推 newsnp:看到現在總覺得應該不是圓頂要求歌迷換位的應該是經紀公司 11/26 09:48
4F:→ newsnp:要求的為了把歌迷集中然後後面沒人坐的位子用黑布蓋起來 11/26 09:49
5F:→ newsnp:就只是為了好看一點而已所以跟圓頂要求賠賞感覺會沒下聞 11/26 09:50
6F:推 misscoca:push!辛苦了! 11/26 12:39
7F:推 you0509:我也是覺得是為了畫面好看才會要求歌迷換位,但如果直說這 11/26 12:43
8F:推 you0509:個理由好像也太那個了吧~所以只好找別理由來講,當然被換到 11/26 12:46
9F:→ you0509:比較不好的位一定會很生氣,要求賠賞,畢竟這已經引響到心情 11/26 12:48
10F:推 you0509:但我之前看到有人位置反而被換到更好,更前面,票價更貴,還 11/26 12:51
11F:→ you0509:不高興要求退票,我個人就覺得有點....我個人感覺啦~ 11/26 12:52
12F:推 risanlee:再次感謝 我已經寄信到你的信箱囉:) 11/26 14:14
13F:推 chiayen1022:剛才打電話詢問圓頂說他們最近都很忙沒時間開會下星期 11/26 14:38
14F:→ chiayen1022:三才會有結果..不知真還假 11/26 14:38
15F:推 sakuryo:加油! 11/26 15:07
16F:推 shu723:同意y大 那我們這些默默接受換座位的人算什麼... 11/26 17:54
17F:推 heuer:圓頂最近應該是再忙Super Junior和金馬獎吧.. 11/26 18:12
18F:→ onetwo01:圓頂是把我換到二樓啦..所以我也就沒打電話作後續動作了 11/26 18:42
19F:推 nativida:推~辛苦你了~~雖然感覺一直被拖延~但還是要堅持住! 11/26 19:14
20F:推 konlyangel:就算被換到二樓,還是影響到開演的時間跟看控的心情 11/26 19:37
21F:→ konlyangel:不需要覺得自已是既得利益者而感到對誰歉疚或不好意思 11/26 19:38
22F:→ konlyangel:這次姑息了,下一次呢?又是那一團的歌迷要遭殃? 11/26 19:39
23F:→ konlyangel:在乎的真是那1500嗎?無非是要圓頂正視自已的錯誤而已 11/26 19:41
24F:→ kkcc00:即使後來被換到二樓,若因溝通(爭執)太久,導致開場第一首歌 11/26 23:13
25F:→ kkcc00:沒看到,那同樣是消費權益受損,依舊可以提出抗議,要求賠償. 11/26 23:13
26F:→ kkcc00:今天不管是不是日方(經紀公司)的要求(個人認為不太可能) 11/26 23:15
27F:→ kkcc00:超級圓頂自己答應下來,也照做了,身為台灣的主辦單位(實際負 11/26 23:16
28F:→ kkcc00:責台灣消保法規範) 發生糾紛,超級圓頂就得負責! 11/2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