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UniDis-Serv
標題Re: [申訴]重考版版主CIH亂水桶
時間Mon Jul 14 14:36:01 2008
※ 引述《CIH (setting goal)》之銘言:
: ※ 引述《leam (~夏夜晚風~)》之銘言:
: :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 : 板主認為這篇是在討論補習班經營之道
: : 不符重考板板旨 因此予與刪除
: : 但我個人從這篇原文得到的訊息是:
: : 兩大補習班若要合併,勢必減少或增加重考生權益
: leam板友說出他心中一直的疑點,之前沒有明講,沒有人猜的出。
: 請問leam何以認為兩家重考班要合併?
: 如果這是真的話,是否由您去重考板宣佈這一個重要的消息?
: 還有,若要合併為什麼只有您知道@.@
: 這樣子要稍微修正一下,把幾個目錄稍微調整一下,
: 並構思因為台北市兩大重考班要合併,
: 應該如何客觀的編輯才是,而不會再被人指控隱瞞重考班的缺點^_^
: : 因此,重考板友若有需要,可另外詢問其他家重考補習班,如:文誠等
: 本板向來開放重考生(包括在補習班重考的)POST在重考班的心得
: 所以把每一家重考班都闢子目錄,分門別類的仔細搜集文章。
: 另,請問"文誠"是哪一家重考班?
: 我只聽過"力誠"或是"文城",卻沒聽說過"文誠"@.@
: 是否您得知"力誠"與"文城"兩家重考班合併,改名為"文誠",
: 這樣的話,也感謝您提供這樣的情報,也麻煩您將您第一手的情報至重考班宣佈。
: : 比較和兩大重考班之間的優缺點 或接受重考生的單科補習班 作為依據
: : 因為或許有板友不知兩大補習班要合併
: 實在是太強了,兩大重考班要合併我真的沒聽說過?
: : 漏掉向補習班詢問自己權益的機會
: : 因此我個人認為,此文應無刪除之必要
: 看完您的陳述,可以了解到,您知道兩大重考班要合併了,
: 請您趕快至重考板宣佈,我一看到您的宣佈後,會將您的文章m起來,
: 收錄至重考板,讓大家曉得。
: : 2.albert0303板友是否有被水桶的必要?
: [略]
: 感謝leam板有所提出的疑問,在此一併說明:
: (1)本板的板規在前幾天,s板主認為過於陳舊,因此告知本人欲重新訂定新的板規,
: 就把板規,砍除,此乃本板在行政程序上的疏失,這點確為本板的失誤,
: 在此向各位致歉。
: (2)板規在 post注意事項的消失,確真有其事,不曉得要怎麼樣的說法,
: leam才會相信?
: : 2. 板主宣稱:先前的刪文事件,組務版也有判決,而且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
: : 請小組長可以到重考板仔細看看
: : 在smartclever刪文被申訴後 就未在重考板發表過文章
: : 請問所謂的"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在何方??
: : 這是在公然說謊嗎?
: 本板主代表本板道歉,如此而已,為什麼事情已經過了,
: leam板友還要緊咬著不放?
: 是否欲再次挑起爭端呢?
我想leam的意思應該是為什麼道歉文po了又砍掉的問題
才會有這種疑問出現
: 批踢踢法院進板畫面有寫,有異議向組務板申訴,
: 若當事仍不服,再向群組務板申訴,
: 倘若當事人仍然不服,才可向批踢踢法院申訴。
: 如果跳過任何一個程序,則批踢踢法院恕不受理。
: 今天,小組長joh已經判決s板主警告一次。
: 而s板主沒有再向群組務板上訴,代表s板主服從組務板的判決。
: 現在已經沒事,為什麼您執意還要s板主道歉?
: 若這樣,則albert0303在本人改判警告一次,
: 他也應該向本人公開道歉,
: 但他反而不段的一直挑起紛爭,一直在文內噓,不服判決,
: 甚至用分身鬧板,這樣的行為難道不該處理?
: : 3. 事情發生
: : 我認為板主的措辭 態度皆相當強硬
: : 未有板規就水桶 況且一點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 : 未對先前的事情道歉,卻公然在此板說謊 宣稱做出正式道歉
: : 何況,我國法律不論是在刑事上或民事上
: : 法律皆不溯及既往
: : CIH在#18UVxuPS (RESIT) 改判a板友警告
: : 事實上我認為a板友根本連警告都不需要被警告
: : 我個人認為CIH在這次事件處理上具有明顯且重大瑕疵
: : 以上為我個人意見 僅供小組長參考
: 閣下沒看見本人改判警告一次,請先去重考板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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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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