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ert0303 (albert0303)
看板Uni-Service
標題[申訴] Resit 版版主chi亂水桶
時間Sat Jul 12 22:51:55 2008
申訴看板問題
英文板名:resit
中文板名:重考版
看板板主:chi
看板群組:大學/重考
(請在標題上標明哪一個群組)
我要申訴的問題: (請列於下面)
我只是不滿版主砍別人文章噓了一下
版主回覆
再次重申:本版是在討論重考相關心得,交流重考的經驗。
本版並無隱瞞建如的缺點,上篇公告刪文是因為該篇文章篇離主題,故予以刪除。
判決:malbert0303在推文亂噓,設水桶一個月,再犯設永久水桶。
噓 albert0303:我覺得這還好... 07/12 11:58
噓 albert0303:我沒去補習班 但感覺版主是在隱瞞建如的缺點 07/12 12:17
而且那時候又"沒有版規" 就莫名奇妙被水桶
去申訴好像又維持原判決
重考版不討論重考班是要討論什麼?
幾乎所有重考的都去重考班
我有去試聽過 本來就有資格評論 就算沒聽過也還是有資格評論
而我只是說感覺 某人在隱瞞 事實
卻要提出什麼強而有利的證據 整個就很莫名奇妙
就算現在有版規了
我還是不知道到底哪裡亂版?
5.為什麼被刪文的沒有出來申訴,a版友就在公告亂噓文?
a版友並未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本版版主在坦護建如重考班,
就在本版以噓文的方式,對本人做出不實的指控,明顯違反TANet的公約
我沒事指控他幹麻? 我感覺怎樣心裡想什麼跟他有什麼關係?
法律是有限制"心裡"不能想 "不能感覺 " 嗎?
我心裡感覺 " 隔壁老王睡覺前會喝五罐過期牛奶 然後早上起來會學狗叫" 不行嗎?
我心裡怎麼感覺跟他有什麼關係? 又誰在指控他了?
我"感覺"樓下小明和老王長的很像 可能是老王生的
需要強而有利的證據嗎? 會不會太無聊? 笑破人家內衣褲?
啥TANET公約 甘我屁事?
6.本版的公告若有不服之處,也要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a版友擾亂本版制序已經很清楚,為什麼小組長反而警告本人?
所有的版規都立基於台灣學術網路公約,所有的言行舉止也必需符合TAnet的公約。
如今只是短暫幾天的空窗期,就有a版友在擾亂本版,
但j小組長卻對本人警告,實在是匪夷所思。
不知道他再說哪個A版友
我才懶的浪費時間亂版 才兩行文亂個屁?
該版版主還在"公告"上面 說某人的心得不可取 批評台大中文正妹的文章
別人好心打心得文 被砍文 又被公告瞧
整個就很莫名奇妙
希望能撤銷版主職務 以及賠償我被水桶的時間 (自己水桶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1.136
※ 編輯: albert0303 來自: 220.136.51.136 (07/12 22:53)
※ 編輯: albert0303 來自: 220.136.51.136 (07/12 22:54)
1F:→ albert0303:錯字請見諒 220.136.51.136 07/12 23:01
※ 編輯: albert0303 來自: 220.136.51.136 (07/12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