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eu5566 (洨三當道)
看板Uni-LawServ
標題[申訴] CYU板主white9cat濫用水桶
時間Mon Mar 21 22:05:58 2011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heeu5566
被申訴人:white9cat
不服之判決:再次水桶的理由使人難以接受,有濫用職權之嫌
事由/經過:
3/18 在CYU板被水桶三日,原因是我有引戰之嫌
我的推文內容的確也有不當之處,因此接受處分
3/20 出桶後,看到有CYU板友認為我應該要被桶更多天而發一篇文章
於是我就推文回覆,提出該板友對我引戰之說的質疑,如下
#1DXq66-j
作者 gno01940519 (立花道良) 看板 CYU
標題 [閒聊] 有關水桶heeu5566
時間 Mon Mar 21 20:16:03 2011
───────────────────────────────────────
1F:推 heeu5566:引戰? 請問你我講得哪個不是事實?03/21 21:37
2F:→ heeu5566:就我被桶這次啦 已經多少人說過清雲行政態度差了??03/21 21:37
3F:→ heeu5566:那有過改善嗎? 那些投訴管道有用 還會爛到現在嗎?03/21 21:37
4F:→ heeu5566:既然改變不了它 那就接受它阿 或著就放給它爛 不是嗎03/21 21:37
出桶後,明顯沒有悔意,故再水桶。
---------------------------------
4行推中文我沒罵到任何人,也沒出現什麼難看的字眼,更沒任何引戰的點
要說也只是口氣差罷了,但這足以構成再次水桶的理由嗎?
就這樣直接被水桶7天了,沒有悔意是什麼意思 是要我發一篇文道歉嗎...?
以上,對於該板主的水桶感到不服
煩請小組長給個合理的判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5.132
※ 編輯: heeu5566 來自: 114.32.195.132 (03/21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