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ulus (Romulus)
看板UmaMusume
標題[史實] 馬名到底有沒有「權利」 - 實際判例
時間Thu Nov 18 12:08:21 2021
懶人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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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兩個「ギャロップレーサー事件」和「ダービースタリオン事件」
基本上都是遊戲公司做賽馬遊戲的時候用了真馬名字但沒有付錢給馬主,所以馬主
集體訴訟遊戲公司叫他們賠錢
其中ギャロップレーサー在名古屋的一審判遊戲公司要賠,而ダービースタリオン
在東京的一審判不用賠
名古屋一審判決說因為賽馬名稱有商業價值,故需要被保護
但上訴判定這些商業價值發生於「人格權」,而既然馬不是人而是物自然沒有人格權
,故其擁有者無法依此主張擁有其產生的商業價值(因為最一開始前提就不成立了)
;簡單說就是「沒有法源根據」
1.賽馬名字有商業價值,沒有問題
2.馬主擁有賽馬,沒有問題(賽馬死後擁有權屬於消滅時的擁有者)
3.然而(日本)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別人用你家馬的名字做遊戲,共享商業價值
名古屋地方法院這樣判的原因是解釋立法精神,認為這權利應該要被保護但只是還沒有
明確設立這種情況下的法律而已,所以要賠
最高法院判的原因是「工三小,既然還沒有立法那就不能罰
有意見去找國會啊」
順帶一提,這個判決出來同時ダービースタリオン的馬主上訴也一起被踢飛了
雖然最後判決是馬名可以隨便用,但細讀可以發現原因其實偏向
「
這東西應該要保護,但是還沒立法」,而不是馬名本來就應該可以隨便用
所以Cy為了避免社會觀感不佳在這方面很謹慎也是合理的
Cy要避免的不是被告,而是被大眾看起來和馬很有關係的大大公開靠夭
要出新馬時要考慮的也不是「權利在誰手上」,
而是「和哪些人講好以後就不會被靠夭,尤其是強而有力的靠夭」
參考
https://mikanlaw.jp/2021/02/14/1518/
名古屋一審判決書
https://www.courts.go.jp/app/hanrei_jp/detail7?id=13369
最高法院上訴判決書
https://www.courts.go.jp/app/hanrei_jp/detail2?id=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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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naseAki: 太勤勞了 11/18 12:10
2F:推 joker4946: 你會8會太勤奮 11/18 12:12
3F:推 clipwww: 推 11/18 12:13
4F:→ dashed: 所以可以畫原馬色色嗎 11/18 12:13
可……可以喔
5F:推 xkiller1900: 樓上不獸控制 11/18 12:25
6F:推 coldsqurriel: 所以社台老二底下的俱樂部馬也是只要老二點頭,登 11/18 12:27
7F:→ coldsqurriel: 場可能性就很大,不用管那些一口馬主這樣嗎 11/18 12:27
端看Cy怕不怕被普通的一口馬主公開靠夭
現在看起來Cy還滿怕的,我記得俱樂部馬一批也沒有,不管誰的
解釋成Cy不想被任何一口馬主靠夭所以直接避開我覺得偏合理
btw 一口馬主本來就沒有分錢以外的
任何權利(單指法律上)
8F:→ dragon803: 這個很舊了吧,就馬名沒有版權,但CY要連結現實又要賣 11/18 12:30
很舊了還很多人都不知道才要貼R
9F:→ dragon803: 周邊還要開演唱會- -而且還有跟JRA做一些宣傳,所以本 11/18 12:30
10F:→ dragon803: 來就更謹慎就是了 11/18 12:30
有和JRA做啥宣傳 JRA不是直接假裝看不到馬娘這東西嗎(歪頭)
11F:→ dragon803: 然後商業上的經營本來就不是法律問題而已,社長都跳下 11/18 12:32
12F:→ dragon803: 去養馬了要搞社交了,就是和睦相處比較好啊 11/18 12:32
我有講啊你為什麼要重複一次.repeatafterme
13F:推 jeremylouee: 謝謝馬主讓我們有遊戲玩 11/18 12:36
14F:推 twosheep0603: 這樣說起來原馬色色反而比馬娘色色還沒有問題XDDD 11/18 12:47
人不能 至少不應該
※ 編輯: Romulus (61.220.35.197 臺灣), 11/18/2021 12:56:09
15F:推 IKUSE: 大樹快車和黃金城都是俱樂部馬吧 11/18 13:01
16F:→ dragon803: 第一季動畫有在外場放看板啦,之前阿帽漫畫也要找地方 11/18 13:02
外場放看板這叫做和JRA做宣傳嗎(歪頭)
17F:→ dragon803: 賽馬場做合作,然後CY現在各種開Live 是直接用馬娘的名 11/18 13:02
可是地方賽馬場不是JRA啊.nar
18F:→ dragon803: 字讓那些人上舞台的- -搞這種大型舞台表演要是馬名擅 11/18 13:02
19F:→ dragon803: 自用被靠腰觀感會很差的 11/18 13:02
20F:→ IKUSE: 不過規模不能跟社台系俱樂部比 11/18 13:02
21F:推 IKUSE: 雖然沒有像鋼彈、FGO那樣直接合作過,但第一季那時有讓CY在 11/18 13:10
22F:→ IKUSE: 競馬場內放宣傳看板和擺週邊攤位。 11/18 13:10
23F:→ Romulus: 疑 大樹的馬主不是大樹農場嗎? 11/18 13:17
※ 編輯: Romulus (61.220.35.197 臺灣), 11/18/2021 13:19:13
24F:推 SunnyBrian: 推 11/18 13:19
25F:→ Romulus: 黃金城確實是 那大概有別的考量點 比如匿名的不管之類 11/18 13:24
26F:推 shlee: 跟那些人關係鬧僵的話沒好處啊 觀感也不好 11/18 13:52
27F:推 nothink0: 所以可以畫人跟原馬色色嗎 11/18 13:58
28F:推 forever9801: 你好糟糕 所以那個連結呢 11/18 13:58
29F:推 ReiTukisima: 這告訴我們馬主應該幫馬名註冊商標 11/18 14:09
30F:→ FatTanuki: 有沒有畜產系學長與原馬的怪文書( 11/18 14:12
31F:推 mimikyu: 原馬部分請參照西沙里奧怪文書「流汗了呢西沙里奧」 11/18 14:16
33F:推 xkiller1900: 人類太可惡.JPG 11/18 14:23
35F:推 Kyameron: 現在是不能 色色的 問題比較大!? 11/18 21:18
36F:→ Romulus: 註冊商標要錢的( 不過確實是個方法 11/18 22:54
37F:推 peter00151: 賺那麼多了這種bug不良率不勤打底 11/18 23:13
38F:→ peter00151: 繼續短線沒有做成OS大家分的野心 11/18 23:13
39F:→ KILASUKA: 原來沒有法律上權利啊 過幾個月可能就有某國山寨版(x 11/19 01:25
40F:推 chewie: 推 11/19 08:02
41F:→ Romulus: 該國最近打手機遊戲很兇+一直都打賭超級兇 我覺得難 11/19 10:01
42F:→ Romulus: 而且該國山寨版難道有在管法律上權利的嗎(暴言) 11/19 10:01
43F:推 StreamRider: 大樹ファーム(沒說不是俱樂部法人) 11/21 11:44
45F:→ StreamRider: 不過有個推測是大樹快車能進馬娘是因為現在在引退馬 11/21 11:46
46F:→ StreamRider: 協會的關係,那最近也進了引退馬協會的天空深處跟名 11/21 11:47
48F:推 grende: 時間對不上啊 大樹快車種馬引退也是近年的事 11/21 13:26
49F:→ grende: 轉讓的時候馬娘早就連CD都出過了 11/21 13:27
50F:→ StreamRider: 這樣講倒也沒錯XD 11/2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