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vht (移植)
看板TuTsau
標題Re: [妖獸]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
時間Mon Aug 4 02:12:31 2008
※ 引述《chinahot (西藏獨立)》之銘言:
: 承前面omaomao板友的文章
: http://0rz.tw/dc4sO
: 第二 第三張照片
: 腥伯的下體露出了.........皮帶
: 剛開始還以為腥伯要拍「在猥萊主播台的露出」 XD
: 第六張 也就是最後一張照片
: 有誰能告訴我
: 腥伯的下體到底是不是「in」猥萊?
都已經有人被告了
你們都這樣波出照片
如果被興伯發現這個大本營
應該很多鄉民會被告死吧
趁興伯還沒發現這裡
先低調閃人比較好
要罵也不要波出人家的照片
其實興伯也沒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
鄉民無聊亂罵人 其實也只是好玩
但是如果興伯真的被惹毛了
鄉民就吃不完兜著走
這討論串有罵的人想刪文的人就刪文
想D掉就D掉
如果認為自己說的是事實 那就不要刪文吧
反正興伯也告不贏
我要刪文了 你呢?
--
http://www.wretch.cc/blog/harmonica2nd/7515857
真相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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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54
1F:推 SanJoc:嗯!!自己有去看好玩就好了~別去亂人家的地 118.167.172.72 08/04 02:32
2F:→ SanJoc:方 118.167.172.72 08/04 02:32
3F:推 lavenderbeth:我推不要去他部落格鬧,可是這兒是吐 219.68.200.74 08/04 03:48
4F:→ lavenderbeth:槽版,照這麼說吐其他藝人的不也慘? 219.68.200.74 08/04 03:48
5F:推 KIKICOCOCACA:我看他可能用告台大 來炒新聞 61.57.138.116 08/04 04:28
6F:→ KIKICOCOCACA:我告台大ptt 你呢 61.57.138.116 08/04 04:28
7F:推 TKkomuro:萬一腥伯真的來PTT,希望他猜不出我的密碼 124.8.115.49 08/04 04:47
8F:推 RFE4:樓上XDDDD 猜不出來很難 61.227.224.183 08/04 07:16
9F:推 txdyorgc00:貼網址還好啦 不要直接罵人就好218.166.209.235 08/04 07:21
10F:→ shiyalove:我吐了三篇 61.217.144.157 08/04 07:23
11F:→ shiyalove:前陣子八卦隱版記者轉戰吐槽版 61.217.144.157 08/04 07:24
12F:→ shiyalove:都沒看他們報腥伯跟乂台灣了XD 61.217.144.157 08/04 07:25
13F:推 txdyorgc00:ㄨ台灣現在到哪去了XDDD 都沒人吐了218.166.209.235 08/04 07:26
14F:→ tooodark:做事看地盤,blog被惡搞當然不爽 220.129.0.187 08/04 10:25
15F:→ tooodark:不過這裏是「公評之地」,我說林志玲醜, 220.129.0.187 08/04 10:25
16F:→ tooodark:誰又管得著? 220.129.0.187 08/04 10:26
17F:→ tooodark:小小腥伯,可笑可笑。 220.129.0.187 08/04 10:26
18F:推 vnk:公眾人物是可受公開評論之人 59.117.34.125 08/04 10:27
19F:→ vnk:而去BLOG直接指名道姓公然侮辱當然會觸法 59.117.34.125 08/04 10:29
20F:→ vnk:公開評論跟公然侮辱意義是不一樣的 原PO拍拍 59.117.34.125 08/04 10:30
21F:推 gargamel:推啦...210.243.151.204 08/04 10:51
22F:→ sevendust:如果真的被告,跟爸媽應該講不清為甚麼吧 140.112.70.152 08/04 10:52
23F:推 perpetuated:我就不信他能全部告完210.192.189.170 08/04 11:03
24F:→ whitemilk:貼照片還好吧,不要罵人就好 114.44.131.35 08/04 11:22
25F:推 Jamy:我都沒在怕的 你呢? 210.241.43.125 08/04 11:23
26F:→ chinahot:我貼的連結是腥伯的Blog耶 ^^" 125.229.197.11 08/04 11:38
27F:推 syusuke229:對吼!乂台灣呢?? 218.170.52.141 08/04 11:43
28F:推 shinichang:那正黑一堆人官司吃不完了... 220.136.38.112 08/04 13:04
29F:推 trot:為了星甘吃官司、背前科實在不值得 大家還是 59.117.161.143 08/04 13:24
30F:→ trot:適可而止比較妥當 59.117.161.143 08/04 13:25
31F:推 ting780614:不要惡意誹謗就好 酸是還好阿... 118.160.47.177 08/04 14:36
32F:→ ting780614:至少大家都酸的很好笑XD 118.160.47.177 08/04 14:37
33F:推 z79413:在版上吐一吐就好,如果一直惹他生氣就看不 59.117.160.219 08/04 16:23
34F:→ z79413:到腥伯這麼銷魂的文章了XDDD 59.117.160.219 08/04 16:24
35F:→ z79413:偶爾也去誇獎他一下,把他捧上天,他的文章就 59.117.160.219 08/04 16:25
36F:→ z79413:越有看頭....XDDD 59.117.160.219 08/04 16:26
37F:推 vnk:推樓上永續經營方針XD 這個標題至少撐到除夕阿 61.217.131.181 08/04 19:23
38F:推 pig0201:公眾人物可接受評論 但是板上有些文章 61.58.206.11 08/04 21:10
39F:→ pig0201:根本就是人身攻擊 連照片網址都貼出來了 61.58.206.11 08/04 21:11
40F:→ pig0201:興伯要告當然可以告~如果要罵的話就取代號 61.58.206.11 08/04 21:11
41F:→ pig0201:但是不要貼出任何可以指出興伯真實身分的 61.58.206.11 08/04 21:11
42F:→ pig0201:的內容 例如照片部落格 不然真的會被告成 61.58.206.11 08/04 21:12
43F:推 txdyorgc00:我們都沒罵 都只是跟大家一起笑而已 218.166.220.30 08/04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