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12324623 (阿P)
看板Transfer
標題[其他] 針對前述偉X化學張老師
時間Tue Aug 30 20:14:18 2011
前述批評的同學
如果有你們有什麼不滿
可以請你們直接打電話找張老師
不必要在網路上發表情緒化的言論
基本上老師對於你們的批評可以不追究
但是你們這樣已經影響到補習班的聲譽
基本上你們已經有觸犯法律的行為
對於你們的情緒化言論
是可以對你們提告(我們已經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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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68.94
1F:→ Lforlupin:終於出來了嗎? 08/30 20:32
2F:→ ptt400486:喔 08/30 20:46
3F:→ awen860836:科科 不能說出的真相 08/30 20:48
4F:→ nick781009f:你誰??? 08/30 20:48
5F:→ kobemid:好兇喔 08/30 20:53
6F:→ catlin0917:請問您是工讀生? 08/30 20:54
7F:→ Bluesky368:這麼兇啊?!不能討論嗎???工讀生??? 08/30 20:56
8F:推 crabwind:現在連工讀生都能評論有沒有觸犯法律了耶 08/30 20:58
9F:推 c487o6k9: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 08/30 20:59
10F:→ c487o6k9:名譽之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08/30 21:00
11F:→ c487o6k9: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08/30 21:00
12F:→ c487o6k9:但是盲點在於:版上並未指明是誰... 08/30 21:00
13F:→ c487o6k9:版上只說明某補習班某人...這樣不構成證據 08/3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