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dar ()
看板Transfer
標題[公告] 板規修訂
時間Tue May 5 01:47:11 2009
第四條 發文限制修訂
原發文限制:
1.文章篇數: 10篇以上
2.總劣文數: 3篇以下
新修訂發文限制
1.註冊天數: 30天以上
2.總劣文數: 2篇以下
第五條 發言相關規定
新增第15項
15.本板已建立全國各大專院校課程查詢網頁手冊,故不得po文詢問有關各大專
院校的課程資訊及教科書,若有連結故障,請直接以站內信告知板主。若欲
查詢之學校並未在手冊當中,則不在此限。
以上板規即刻生效
kondar 2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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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3.170
1F:推 biup2:... 感恩 05/05 01:52
2F:推 driftseed:可以推文了 05/05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