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b (不理不理是我無情)
看板TransPSY
標題Re: [統計] 應該採用何種統計方式呢?
時間Tue Jul 5 01:24:42 2011
※ 引述《circlelee (想轉心理系)》之銘言:
: ※ 引述《pp78420 (pingu)》之銘言:
: : 小妹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題目如下:
: : 某研究生採用問卷方式比較精神分裂症和人格分裂患者的自我概念,其中某項題目如下:
: : 當與一般人談及您的病史時,您感到 ○痛苦 ○困擾 ○自在 ○自信
: : 請問此研究生該採用何種統計方式,比較兩類患者在此題目上的反應?理由為何?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要使用卡方同質性檢定!
: 痛苦 困擾 自在 自信
: 精神分裂
: 人格分裂
: 看此兩類人在此四個類別上有無差異。
: 此四個類別雖然有點像是一種向度,但基本上視為名義量尺較妥當。
: 畢竟如果換成1234的話,顯然把類似名義或是等級變項,當成等距變項使用。
: 這樣會違反統計的假設,比如用t檢定計算兩組人的平均數差異。
: 有人提到要用李克特氏量表,是很好。不過整個問卷的評量方式要改變。
: 要能夠將此一概念算出一個總分。但此題目並非為李克特氏評量法。
: anova則錯的更離譜,因為此為名義、次數的量尺,非為等距量尺
: 硬要當成等距,也是做兩平均數差異的t檢定,何來三組平均數以上的anova?
: 用two way anova更是離譜中的離譜!請問兩個獨變項因子是何?依變項是何?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我記得卡方只適合用在小樣本時
如果今天碰到大樣本
關於TWO WAY ANOVA我的想法是這樣
組間
水準 精神分裂 人格分裂
痛苦 1 0 1 1 1 1 1 1
組
內 困擾 0 1 1 1 0 0 0 0
自在 0 1 1 1 0 1 1 1
自信 0 0 0 0 0 0 0 1
有打勾就計1分 沒打勾就計作0分
這樣就有平均數和標準差了
依變項就是自我概念的分數
變項不是依照使用者用什麼方法而定嗎
為什麼是先固定變項的種類在決定分析方法
一定是次數就次數,次數不能變分數嗎
我的想法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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