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china (討厭''瓷器'')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這個有權代理的例子
時間Tue Nov 13 16:50:59 2012
A委託B向C買房子
C的房子有一半是違建
但B不知情
在B與C要簽約之前
A突然撤銷授於B的代理權
然而
在B被撤銷代理權後
還是與C簽訂了買房契約
請問
買賣契約的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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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87.86
1F:推 bb5678:小弟見解: 買賣契約仍有效 有107條嗣後撤銷不可對抗善意 11/13 18:55
2F:→ bb5678:第3人的適用 惟a可依105條 88條第2項 主張b對該建物 11/13 18:58
3F:→ bb5678:有屬交易上重要物之性質的錯誤 若b無抽象輕過失則可撤銷之 11/13 19:00
4F:推 jimmykuen:169 表見代理哦,契約有效! 04/12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