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蒺藜.夢)
看板TransLaw
標題[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
時間Sat Feb 18 22:29:37 2012
各位前輩們打擾了,我把小六法裡的刑法總則讀完之後對於幾條條文不太了解,
或不知道該怎麼樣解釋才是對的,所以想來問問板上的前輩。
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在學校只上過一點憲法和民法,而我唸的學校無巧不巧又
沒有法律系,沒辦法旁聽之類的,對於刑法基本上算是初學者中的初學者,所以
以下列出來看不太懂的法條可能在前輩們眼裡都很好理解,但我真的是想了好幾
遍才上來發問的,希望前輩們包容及不吝賜教!
***
1.
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止犯
第一項後面寫
「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亦同」,這意思是說:雖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並不是因為行為人的防止行為,但
行為人的確有努力去防止它發生,所以這也屬於中止犯的一種;是這樣嗎?
〔例子:甲想放火燒了乙的家,而乙在火勢蔓延前就發現而撲滅,而甲後來折回
去想滅火,卻發現乙的家沒事,那甲就算是中止犯嗎?〕
還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意思是只要全部的行為人中有一人想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而犯罪結果也真的沒有發生,那所有人都屬於中止犯嗎?還是只有想要防止結果發
生的人屬於中止犯?
2.
刑法第三十五條 主刑之重輕標準
第三項的
「選科主刑」、
「併科主刑」是什麼意思呢?
「次重主刑」是說如果有人
被宣告有期徒刑及科罰金,那這種情況下,罰金就是所謂的「次重主刑」嗎?
還有,會需要比較主刑的輕重,是因為數罪併罰的這種狀況時會用到嗎?
3.
刑法第四十二條 易服勞役
第五項寫的
「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算呢?
第七項
「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這裡的一日是指24小時嗎?
4.
刑法第四十八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這我完全看不懂。前一條的第一項不是說「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為累犯」,那為什麼這一條又說
「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這不就矛盾了嗎?
5.
刑法第五十一條 數罪併罰之方法
五、六、七款的意思是不是:甲被宣告了ABC(單位:年或日或百元)三刑,其中A刑
最重,那”A≦甲的刑期或罰金≦A+B+C”就是法定範圍?(沒超過規定的年限或日限)
6.
刑法第五十二條 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
〔例子:甲被判犯了x罪、y罪、z罪,宣告數罪併罰刑期後才發現他也有犯w罪,
所以w罪的刑期另外執行,是這個意思嗎?〕
7.
刑法第五十五條 數罪從重
數罪併罰的定義是行為人在不同時間的不同行為犯下不同罪行嗎?也就是同一時間
所做的同一行為,不管觸犯多少刑法法條都以最重的罪論其刑責?
8.
刑法第七十條 遞加、遞減例
不太懂什麼是
「遞加」、
「遞減」。(不是不懂這兩個詞的意思)
意思是假設A刑要加兩年,B刑加三年,那先服完A刑加的兩年,再服B刑加的3年嗎?
那這跟一次加5年有何不同?
9.
刑法第七十五條/七十五條之一 緩刑宣告之撤銷(一)(二)
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寫的
「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以內為之」是說自宣告緩刑之日起算
的六個月以內可以撤銷,超過六個月就不行囉?那如果超過六個月之後但還在緩刑
期內犯罪,就繼續緩刑到結束嗎?(因為不能撤銷了,所以
依第七十六條,緩刑期
滿後,刑之宣告也失其效力?)緩刑結束後再服他之後(在緩刑期)犯的罪的刑?
我被這幾條搞得好亂...Orz
10.
刑法第九十條 強制工作處分
第一項寫的
「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是所謂的”虞犯”嗎?
11.
刑法第九十三條 緩刑與假釋之保護管束
第一項的意思是說,以下兩款所列的情形,在緩刑期間一定要付保護管束,而沒有
那兩款所列的情形者在緩刑期間就”不一定”要付保護管束,是這樣嗎?
***
終於、總算、好不容易打完了。很感謝看完以上問題的前輩們!
(在打的過程中有些問題忽然豁然開朗了覺得蠻開心的。)
然後我還想問問關於補習的事。
最近幾天來板上,看到很多前輩說轉學考不太需要補習,甚至我看到有一位前輩
在推文裡說:
越是時間緊迫就越不要去那種地方。
這讓我大為震驚!因為我前幾天才去報了補習班,繳了三萬多的學費。(我覺得
這價錢好可怕O口Q!)
我的想法是:
我不是本系生,只剩大約四個月就要考試,民法憲法只懂個大概,
刑法更是完全沒學過(國中高中公民課上的那種不算),那去補習有老師可以提
示重點似乎比較保險。再者也是因為我媽有點補習班迷思,一直叫我要去上課,
所以在網路上比較過許多評價之後就決定了這家。(哪一家就不說了)
在這之前我蠻久沒有上PTT,因為我知道自己一開之後就會想跑去很多板閒晃,
要自治的最好方法就是根本不要去碰那些會誘惑自己的東西比較好。而昨天我
一時心血來潮想來看看這裡有什麼資訊,也可以把一些問題拿來板上問,於是
看到了很多前輩對於補習的不贊成。
看完前輩們的見解後我一直覺得很焦躁,一直在想
「我是不是做了錯誤的決定」、
「那三萬多是不是根本沒必要花」,就這樣處在非常心煩意亂的狀態;可是錢已
經付清,星期日也要開課了,所以退掉的機率趨近於零(還有我媽一定會抓狂),
我現在完全陷入掙扎當中。
我這學期去辦了休學,想要孤注一擲好好投入準備轉學考,等於是
全職的考生,
所以我可以把所有時間拿來唸,這樣
是不是就更不需要補習?我去報名是不是
大錯特錯了?
應該有前輩會說:既然都報了那就上課啊,有什麼好煩的。但我的個性很討厭,
覺得自己好像做錯選擇就會一直掛記在心,像
昨天晚上我還一度煩到睡不著,尤
其三萬多又不是小數目。
以我前面都問那麼基本的問題來看,是不是補習對我來說還是比較好?
還有我想問,我
除了補習班講義之外是否還要再去買一些書?(之前稍微翻過講
義,但沒仔細看過內容)爬文看到前輩們很推薦
林鈺雄先生的刑總、
王書先生的
民總,還有
<憲法新論>,我是不是也該去買來讀?
希望前輩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最後我想問
國英該買什麼書來唸呢?爬文有看到英文可以唸賴世雄常春藤的出版
品(還有什麼”豆單”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囧),或是背三民的單字書,
這樣就夠了嗎?國文是不是把<論語>讀熟很重要?前輩們還有推薦其他書嗎?
以上就是我想問的,非常非常感謝看完的前輩們!
以後有問題也要麻煩前輩們多多指教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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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place5566 (拉普拉斯五六)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最長的英文單字是什麼
時間 Sat Jul 16 14:01:30 2011
2F:→ Sgenius:從那個wikipedia頁面看來 最長的還是火山矽肺病07/16 14:33
3F:→ Sgenius: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07/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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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7.130
※ ForgerEames:轉錄至看板 ask 02/18 22:34
4F:→ timjames:買不買隨便吧 補習發的讀熟也很好吧 真羨慕你能當全職考 02/18 23:32
休學的事我也是跟家裡吵了很久,而且嚴格說起來休學就算是沒有退路了,
要說好也不是真的那麼好吧。我只是覺得這樣比較能激勵我唸書。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8 23:44)
5F:→ timjames:諾我花了那嚜多時間還留下來那我會很噢 所以休學真的很好 02/18 23:58
6F:→ ribosomes22:補習沒有不好,是看教你的老師教的如何,既然補習,就 02/19 00:34
7F:→ ribosomes22:就把上課教的內容弄懂弄熟,再去補充其他的資料,至於 02/19 00:35
8F:→ ribosomes22:改題的話我相信版上有很多前輩都很熱心會幫忙,加油! 02/19 00:36
9F:→ reveiller:既然都報名了,就去上且把它上完。要不然詢問一下補習班 02/19 01:50
10F:→ reveiller:可否改視訊課或DVD之類的。我想許多人不建議時間緊迫時 02/19 01:50
11F:→ reveiller:去補習不外是能自我調配時間的考量。但對法科一無所知 02/19 01:51
12F:→ reveiller:的話補習也不失為一種入門的捷徑。 02/19 01:53
13F:推 FF14:沒任何基礎還是上課吧, 能光靠看書就懂的是神人 02/21 15:47
14F:→ hsiehmin46:補習效益是很主觀的東西沒有正解 重點是能上就好 02/25 12:17
15F:→ hsiehmin46:既然都背水一戰了 與其擔心這種毫無實益的問題 不如好 02/25 12:27
16F:→ hsiehmin46:好充分運用手上的資源 比較重要 加油! 02/25 12:28
17F:推 james64:如果是全職的話我覺得補習就還算OK,畢竟念書時間會是人家 02/26 00:54
18F:→ james64:的兩三倍,但要提醒的是,無論如何自己的進度一定要比補習 02/26 00:56
19F:→ james64:來的快,把補習班當作自己念書的觀念驗證及複習 02/26 00:57
20F:→ james64:最好可以留最後一個月左右專心做考古題 02/26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