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0531200 (Jason cool)
看板TransLaw
標題[心得] 政大備1心得
時間Sun Jul 31 23:55:46 2011
各位同學好!我是政大轉二備一的同學!
雖然到現在還沒百分之百確定會備上!!!但是我覺得我還是想要把我準備的心得給大家!
我是很真心的要分享心得!希望各位手上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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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做個自我介紹!我是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科五專部畢業的五專生!
或許!很多高中生或是大學生會對於技術學院有些歧視!沒錯我們在國中階段的確是課
業不佳的學生!所以選擇了五專!
但也因為如此!我們提早接受了大學式的教育!
但也更因為如此!我們更清楚了解!在現今這個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
若是沒有大學畢業根本無法生存!所以到了專四大家全部都投入補習班!
準備二技與插大(轉學考)的戰場!!
而我也不例外!我先開始準備商這部分!但對於商這部分我完全沒有興趣!
所以到了專五我決定轉考法律!!!我即進入奶油小姐的補習班!
跟著補習班的步調開始準備!
當然我每天讀書都至少8小時以上!我覺得養成固定讀書非昌重要!
一開始或許很多人坐不住但就先從2小時3小時慢慢加上去!
到最後你今天不讀書自己都會覺得怪怪的!心很慌!
說真的成功的人都是努力換來的!!
言歸正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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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告訴大家我的分數!
國文42
英文32
民總71(有一題眼脫他問有效的法律行為有幾個我只看到法律行為有幾個!所以那題掰了!)
刑總81 總分226
大家看到分數應該知道我是靠什麼擠進備一!
我們五專生最爛最爛的就是國文英文!這真的很吃虧!!也讓我考試非常辛苦!
國文英文這麼爛就不分享準備心得了!省得誤人子弟!但我要說英文!背單字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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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先從民總開始!
我準備的方式跟板上其他人可能很不一樣!但我覺得讀書真的是找到自己的方式
確定有效就順著走下去!!
對別人好的方式不代表對自己就是好的!
很多人會說一定要看王老師的民法總則!沒錯我看了!!但對於完全沒接觸過法律的人來說
真的太難了啦!!
所以我換個方式!!我在報名補習班的時候!他們送了我一本參考書!(民法總則 李律師 )
一定很多人都知道這本!
我決定就從這本下手!畢竟他都幫你把重點整理好了!看起來真的輕鬆許多!而且有個
很重要很重要的一點!他完全是整理王老師的民法總則!
看到這裡大家一定知道了!!我是以參考書為主!王老師的書為輔!
我就是一章節一章節的讀!當然參考書一定比較簡略!所以這時候我都把王老師的書!
當作是類似字典的東西!把參考書過於簡略的東西利用王老師的書補充起來!
我就降讀下來!讀了兩遍後!大概都懂後!!
開始做題目!!
但我相信很多人的罩門就在寫題目!
為什麼我這麼愛這本參考書!因為他後面超多歷屆試題!!!!!!!!!!!!
而且!!!!都是詳解!!!!!!
我就將學著他的架構一步一步學下來!讀書真的是得靠自己!
所以我多努力我花多少時間我就不說了!但是!
要成功只有不斷的努力!!!!!!!!!!!!!!!
下面我說一下解題:
有個很重要的一點!!
分點分項真的非常重要!一段就寫3-5行!我相信很多人一定就像寫作文一樣
劈哩啪啦的把所有東西都只寫成一段!!!
我可以跟你保證!下場!!不論你寫得怎樣一個字!死!
(這是我的家教老師跟我說的,稍微介紹一下!我的家教老師是台大法研所刑法組姓
邵的一位老師,可能有些人知道唷!他真的太棒了!他的部分我一定會單獨發一篇文!
詳細介紹我們的方式!以及他到底有多好,因為他真的超負責任他是我考上最重要的幫手!)
除非你真的前面兩句寫得太完美吸引了改題老師!!
不然他大概就花30秒把你那一大篇東西看完!!
除非他有神力不然大家想想結果!!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考完很有信心!但是看到成績很灰心!!
還有涵攝非常重要!!
舉個例:甲未經乙的同意擅自以自己之名義將乙的電腦賣給丙!
大家一看定知道這是考無權處分!但是我相信很多人會降寫!
"依民法118條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所為之處分未經有權利人之承認效力外定。故
甲所為的買賣契約未經甲之承認前屬效力未定!"
我相信很多人會覺得"對呀哪裡錯了"這也就是為什麼考完覺得很有自信但分數卻與當初
的自信成反比!我大概講一下該怎麼寫!!當然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確!畢竟這用打字的方式
很難說清楚!
我會這樣寫!大概寫一下而已不是最完整的!
1.依題所示,本案中乙未同意甲得處分其電腦故甲並未取得該物之處分權,惟其卻擅自
將該電腦出賣給丙,依民法118條之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所為之處分,未經有權
利人之承認前屬效力未定
2.故本案中依上述甲未取得該電腦之處分權,該物之處分權人仍係乙,惟甲卻擅將該
物以自己之名義出賣予丙,此乃無權處分,依民法118條之規定,該無權處分於權利人
乙承認前不發生效力,該物所有權仍歸屬於乙!
(當然118中所稱之處分只有處分行為,我只是大概解一下沒有要完整的解
所以不要嗆我唷!)
上面1.2.就是我說的分點分項!而我說的涵攝完整的意思就是!你必須告訴老師
誰是118中的無權利人誰是有權利人,不然你丟個法條就下結論,很莫名阿!
說難聽點法條老師比我們都熟不用我們告訴他!老師要看的就是完整的涵攝所以你沒涵攝
就算結論對也絕對拿不到高分!
還有內容絕對要夠!以下的話我無意筆戰!我只是實話實說!
就以今年轉學考的題目來說!答案卷是給你七頁我總共寫了6頁!
但我相信很多人只寫了2頁3頁!說得直一點!若我知道誰是只有寫降!我就知道他沒有
競爭力了!但我要說若是每個爭點都能像我上面那樣寫內容絕對不用擔心!
以上是寫題目大概的重點!沒有很詳細!只是大概!
若是有需要可以寄站內信給我也可以給我你們的MSN或是電話!!
直接一起討論更快一起研究!
這些市民總的部分還有一些我的自我介紹!但是因為我現在超想睡!所以刑總跟我的家教
這些重點我禮拜三會再補發!!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夠不夠格打這些!但我真的只是希望可以幫助依些有需要的人!!
我相信自己的實力跟板上其他人比起來根本是SHIT!但我只能盡量把我準備考試
這段時間我覺得重要的東西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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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reamOcean:等我辦完退學...小小正取10也來PO一篇心得好了 >///< 08/01 00:17
3F:推 c487o6k9:所以原PO會放棄成大^^正取還有認識的嗎...我好想差一個.. 08/01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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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Manu2034:刑總超高!!!厲害! 民總那題我也是看成幾個法律行為 還好 08/0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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