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740610 (晴天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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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刑總共犯一題
時間Tue Jun 28 10:08:21 2011
建議要引一個區分正共犯的判例
所謂的共犯是指基於為他人犯罪而非為自己犯罪,並且實施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正犯.
所以我國實務及學說多數非採共犯獨立性理論
所謂的共同正犯本質上為正犯而非共犯
共犯係指教唆及幫助犯
判斷何時著手自然有不同的區別標準
自宜分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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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13.45
1F:→ ewqqwe:第2行最後 始為"共犯" 06/28 16:00
2F:推 Eternalwing:其實我倒是覺得這題目很無聊... 06/28 16:42
3F:→ Eternalwing:就共同正犯以實施犯罪計畫之構成要件行為時為著手 06/28 16:42
4F:→ Eternalwing:幫助犯幫助行為時為著手 教唆犯以教唆時為著手 06/28 16:43
5F:→ Eternalwing:分別討論也沒啥好寫的, 背後沒啥深奧學理 (攤手 06/28 16:44
6F:推 Crocodylus:啊 原來真的是樓上這麼說的嗎(囧) 06/28 19:40
7F:→ Crocodylus:我還擔心是不是我想得太簡單有什麼深奧的考點(囧) 06/28 19:40
8F:→ tingshan924:實務採從屬性是吧 06/29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