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看板TransLaw
標題[刑法] 練習題
時間Wed Apr 6 06:01:49 2011
豆花聯盟一日比賽中,香蕉隊總教練鐵拳,於6局2:6落後時,不爽猴子隊不給逆轉勝的機
會,用場內HR,盜壘,以及球員個人偉大百轟方式硬吃豆腐,不是,是硬吃香蕉下,下令
投手五百塊,以故意觸身球報復。
第一球往猴子隊打者身上招呼,因球速不夠快,被躲過。主審見情況不對,對於投手給予
警告。投第二球時,五百塊往教練席看去,鐵拳仍打出雙中指暗號,示意要投手催球速往
打者身上招呼。最後,投手投出135公里快速球,擊中猴子隊打者左手,造成中指與食指骨
折。試問,鐵拳與五百塊如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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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25.18
1F:→ weijohng:看來是個時事題 依照時事 香蕉隊永遠是對的! 04/06 07:55
2F:→ cc211:亂版的直接劣退了吧 之前幾篇上來談感情現在這篇是怎樣? 04/06 15:14
3F:推 LuciferXI:我覺得題目不錯耶(笑) 04/06 15:20
4F:推 rockido:還好吧這篇XDD 拿來練習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不錯阿 04/06 16:11
5F:→ akira911:第一次聽到說我亂板 XD。轉學考老師要表考生,出個間接 04/06 18:42
6F:→ akira911:正犯相關議題,再搭配的超阻卻違法事由,再補個重傷與否 04/06 18:42
7F:→ akira911:。前者,單寫題架構就夠考生頭大了。後兩者就是涵攝技巧 04/06 18:43
8F:→ akira911:這樣的題目,叫做亂板。科科,該不會有爪爪蕉農看的刺眼 04/06 18:44
9F:→ akira911:,而說PO這樣的題目叫做亂板。 04/06 18:45
10F:→ akira911:單是前者,光是間接正犯vs共同正犯就可以讓轉考生頭大了 04/06 18:46
※ 編輯: akira911 來自: 218.171.231.78 (04/06 18:55)
11F:→ cc211:所以每天我都可以拿著蘋果日報的社會版來這裡洗文章囉? 04/06 22:35
12F:→ cc211:反正看到什麼就發什麼嘛 04/06 22:36
13F:→ cc211:難道你以為象迷就會覺得黃是對的?我只是覺得為什麼來法轉 04/06 23:01
14F:→ cc211:版還要看到這種酸文?把酸文包裝一下就不是酸文?還真會扯 04/06 23:02
15F:→ cc211:原PO似乎是法轉版的前輩,對版上貢獻良多 04/06 23:07
16F:→ cc211:請恕我無理,不過我想說的還是上面那些 究竟法轉版的性質 04/06 23:08
17F:推 cc211:是什麼?另外PO這篇的目的真的是為了出題目給版眾練習? 04/06 23:11
18F:→ cc211:還是酸文,等到有人提出異議時才以這是刑法題目來擋? 04/06 23:13
19F:→ cc211:若扣除我之外的客觀第三人,第一眼看到這篇文章時會認為是題 04/06 23:15
20F:→ cc211:目還是酸文? 這些是我想知道的問題 04/06 23:16
21F:推 hung7919:文章被改過了= = 原本長哪樣? 04/06 23:18
22F:→ cc211:我對法轉版的貢獻不如原PO多,甚至在法轉版拿走的比付出的多 04/06 23:18
23F:→ cc211:照理來說是不能批評的,如果口氣不佳之處請見諒 04/06 23:19
24F:→ cc211:以上是我想說的 04/06 23:19
25F:推 poppingICE:我要說的是原PO後三碼數字是我的生日XD~ 04/06 23:47
26F:推 Mitmensch:我是不大看棒球的。 04/07 01:47
27F:推 Mitmensch:剛剛特地去看了一下新聞...我想說 題目出得很好XD 04/07 01:47
28F:→ Mitmensch:批評是當然可以批評的。不要有新人舊人的想法。這裡是 04/07 01:48
29F:→ Mitmensch:公開的討論區,只要是理性的討論,我想如此是很好的。 04/07 01:49
30F:推 Mitmensch:關於那些感情推文的處理。我並不覺得是存心亂版XD 04/07 01:51
31F:→ Mitmensch:只是感情本身就是個與理智無關的東西,人遇到情字很難 04/07 01:51
32F:→ Mitmensch:自治的XD 尤其是那些「隔岸觀火」卻又喊燒的人XD 04/07 01:52
33F:→ Mitmensch:所以我以冷處理的方式處置 04/07 01:53
34F:推 Mitmensch:to hung7919:文章沒有被改過XD 04/07 01:53
35F:推 Mitmensch:to 大家:放輕鬆點! 04/07 01:59
36F:→ cc211:相同的東西八卦版看一次 04/07 02:22
37F:→ cc211:棒球版再看一次 04/07 02:23
38F:→ cc211:真想不到連法轉版都要再看一次 04/07 02:23
39F:推 LuciferXI:樓上節哀順變(疑,話好像不是這麼說的。這就是鄉民啊XD 04/07 02:27
40F:→ LuciferXI:版主有錯字。是自制 不是自治。XD 04/07 02:28
41F:→ cc211:可能是我太常看棒球版 看到整篇的術語就認為是酸文吧 04/07 02:29
42F:推 cc211:PTT酸民性質:1.不會指名道姓,會創造專用且刺耳的名詞 04/07 02:34
43F:→ cc211:如:騜、吱吱、蛆蛆、目田 ++ 等名詞2.在未完全確認事實之前 04/07 02:36
44F:→ cc211:自行編故事 04/07 02:36
45F:→ akira911:還好我不鄉民,因為我不符合第2條。哈哈!!用不精確的法律 04/07 22:59
46F:→ akira911:用語來說,新聞稿鐵拳的說法,有自認味道好濃。 04/07 23:00
47F:→ akira911:那個畜生球,搭配上遵奉不成文規定的鐵拳。球隊被欺,畜 04/07 23:03
48F:→ akira911:生球伺候,也是不成文規定。再套上那樣的場面,別說我是 04/07 23:05
49F:→ akira911:想像,問一下科班出身或是中職球評等看法() 04/07 23:07
50F:→ akira911:事實是如何,大家心知肚明阿。 04/07 23:07
51F:→ akira911:這邊不是棒球界,也不是香蕉隊,不需要理會新人舊人, 04/07 23:08
52F:→ akira911:你要PO社會新聞轉成法律練習題,若是經過挑選設計,主題 04/07 23:10
53F:→ akira911:不重覆,我想很多轉胞會很謝謝你提供的case,有益思考解 04/07 23:11
54F:→ akira911:題。這樣,我想是否是洗板,個人還覺得不至於。若..... 04/07 23:12
55F:→ akira911:單純的轉貼,主題重覆,是否為洗板...大家都有一把尺。 04/07 23:12
56F:→ akira911:版主自然也會出來。 04/07 23:13
57F:→ akira911:補一下,C大說我對板上貢獻良多,小弟可受不起,我嘴砲 04/07 23:14
58F:→ akira911:居多。硬說有貢獻,也是5-6年前轉學總板,也不是在此板。 04/07 23:15
59F:→ akira911:至於你提到的酸文批評,我用阿Q一點方式來回應,準備考試 04/07 23:19
60F:→ akira911:苦悶,多點生活點滴的會心一笑,那又何妨!(或許對某球隊 04/07 23:21
61F:→ akira911:支持者就不什樂趣了。) 04/07 23:21
62F:推 cc211:從4/5開始我就不是象迷了~ 只是在黑特 八卦 棒球 各隊版看多 04/08 02:48
63F:→ cc211:了一時心情煩躁而已,如有得罪之處懇請多多包涵 04/08 02:49
64F:推 uvu:原PO題目很不錯 我想cc大是否反應過度了 04/08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