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s (qls)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寫考卷會發生哪些致命性的錯誤??
時間Fri Jul 30 10:59:52 2010
※ 引述《iamasshole (混蛋先生)》之銘言:
: 所以考完後我大概自己就抓民法25刑法65左右
: 沒想到考出來竟然是民17.刑18
: 雖然很難過,看到分數心也涼了一半,但是還是想把心情放在一邊
: 想請問大家有什麼是致命性的錯誤讓我分數如此低呢?
: 小弟是想在板上解題給大家看,但是已忘記詳細題目,怕有失偏頗
: 所以想先在板上這樣問,如果造成大家不悅,先感抱歉
: 最後我只記得我唯一犯的致命錯誤就是
: 我使用的筆是0.38"咖啡色"的筆...
: 我自以為這種筆會讓我的字看起來不會太生硬
北大轉學考簡章:
http://www.ntpu.edu.tw/admin/a11/org/a11-1/files/recruit/20100427161740.pdf
柒、考試規則
二、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五)各科考試試卷,
限用藍色或黑色筆(含鉛筆)書寫,試卷上不可書寫姓名
或其他記號,
違者該卷不予計分。
原本你該拿零分的,結果你還有十七八分,老師真是佛心來的。
其實以往各大考試,不管高考普考、律師司法官、甚至大學聯考、轉學考
通通都會看到這個規定,有的甚至不能用鉛筆寫(大學聯考)。
結果你竟然還會犯這種錯,真不知是怎麼搞的?
: 不知道是不是這種原因讓北大老師如此低視我的考卷呢?
: (我國文也用咖啡色的筆,拿到50分,不過法律系的教授總是以嚴謹聞名,
: 真的是這個原因嗎?)
: 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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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7.90.212
1F:推 cc211:我也覺得拿其它筆很誇張....我蠻好奇這位考生是用什麼心態.. 07/30 11:53
※ 編輯: qls 來自: 125.227.94.100 (07/3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