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sshole (混蛋先生)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寫考卷會發生哪些致命性的錯誤??
時間Mon Jul 26 16:39:50 2010
大家好
小弟在六月底的時候有報北大的考試
刑法的題目完全看的懂,也知道爭點
不但引法條,也使用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作答
寫題的時候大致上是先寫出A犯了什麼罪,A的犯罪過程(法律與現實的交替),結論
民法則是沒什麼信心,明知道考什麼,但是忘記該怎麼寫
所以考完後我大概自己就抓民法25刑法65左右
沒想到考出來竟然是民17.刑18
雖然很難過,看到分數心也涼了一半,但是還是想把心情放在一邊
想請問大家有什麼是致命性的錯誤讓我分數如此低呢?
小弟是想在板上解題給大家看,但是已忘記詳細題目,怕有失偏頗
所以想先在板上這樣問,如果造成大家不悅,先感抱歉
最後我只記得我唯一犯的致命錯誤就是
我使用的筆是0.38"咖啡色"的筆...
我自以為這種筆會讓我的字看起來不會太生硬
不知道是不是這種原因讓北大老師如此低視我的考卷呢?
(我國文也用咖啡色的筆,拿到50分,不過法律系的教授總是以嚴謹聞名,
真的是這個原因嗎?)
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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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64.162
※ 編輯: iamasshole 來自: 219.71.64.162 (07/26 16:41)
1F:推 boyofwind:我覺得咖啡色真的還滿糟的,有些教授對這個很挑剔 07/26 16:43
2F:→ boyofwind:再來就是有沒有抓到點,而不是就無關緊要的部分寫太多 07/26 16:44
3F:→ boyofwind:爭點的解答寫太少.... 07/26 16:44
4F:→ light0503:老師要什麼,你給他什麼。筆最好用藍.黑筆~也許你給了比 07/26 17:09
5F:→ light0503:較額外的東西吧!或許自己覺得寫的很好很多,也許都沒寫到 07/26 17:10
6F:→ light0503:老師心裡真的想要的,題目的點吧! 07/26 17:10
7F:推 Aaso:從文章看不出問題在哪~不妨把擬答打出來看看是否有問題 07/26 17:24
8F:→ iamasshole:感謝三位的分享,我也真的很想寫出擬答,有人有北大的 07/26 18:00
9F:→ iamasshole:任何一題嗎? 只要一題應該就能看出我的錯誤在哪了吧. 07/26 18:01
10F:推 everstar:@啡色會讓教授感覺不夠嚴謹 07/26 18:13
11F:→ everstar:爭點沒有寫到且深入 引用法條 如果不確定內容而下筆 07/26 18:14
12F:→ everstar:建議背熟再下筆會比較好 07/26 18:14
13F:→ everstar:會不會你有跳頁作答的情況? 不 07/26 18:15
14F:→ iamasshole:沒有跳頁作答的問題 07/26 18:22
15F:推 crazy8324683:咖啡色超級酷阿!! 07/26 19:31
16F:推 janet150:何謂 法律與現實的交替?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的擬答架構 07/26 19:33
很抱歉,有點講錯,應該是法律與考題的結合。
17F:推 JHROC:擬答打出來吧,這樣大家才好給你意見。 07/26 20:05
18F:→ ssej:恕我直言 依題示似乎自我感覺良好的成分居多... 07/26 22:21
19F:推 poppingICE:應該是爭點討論不夠深入不然就是不是真的爭點寫太多 07/26 23:13
嗯,有可能是爭點討論的不夠深入,我的確是一題只抓一兩點在論述,
應該不是爭點寫太多,
但重點是刑法我是知道題目要考什麼,
例如考打擊錯誤,我則
1.先寫條文,
2.再寫過程,並且論述何謂打擊錯誤,
順帶提到與客體錯誤有何不同,
3.最後寫出罪責、刑期。
我覺得奇怪的是,刑法考三四題我都是這樣寫,也都知道考什麼
但是沒道理只有18分,我應該是犯了什麼致命性錯誤吧...
最後,我可能是自我感覺良好,因為我程度本來就沒多高,但是我還是想抓出原因
感謝大家的回覆!
※ 編輯: iamasshole 來自: 219.71.64.162 (07/27 00:53)
20F:推 Aaso:完整的擬答PO上來會比較好喔 用字遣詞也是評分的關鍵 07/27 00:58
21F:推 Aaso:知道要考甚麼 跟能否清楚的表達在考卷上讓閱卷者一目了然 07/27 01:00
22F:→ Aaso:是不一樣的事情哦 07/27 01:00
23F:→ Aaso:另外北大如果是鄭師改的話 標題用 是否法 or 可能法 都會被 07/27 01:01
24F:→ Aaso:扣分 07/27 01:01
25F:推 janet150:只有18分是有可能的 因為還是要完整寫完整個犯罪架構 07/27 01:08
26F:→ janet150:另外北大是小題 小題就要大作 07/27 01:09
27F:推 Aaso:當你寫得很順的時候就糟糕了XD 這時候要退步言之了 07/27 01:10
28F:推 JHROC:「法律與事實的結合」是指「涵攝」嗎? 07/27 14:02
29F:→ poppingICE:我是說你'不是爭點的寫太多'不是說"爭點寫太多"= = 07/2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