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yen (我欠這個世界太多)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中興、東吳?_?
時間Wed Aug 12 13:51:45 2009
: : 幹麻一開始就對老師有沒辦法甚至不願意解答或放心力在學校的惡性質疑啊?!
: 惡性質疑?
: 質疑這樣一個中性的字眼,請問你是根據什麼灌上惡性兩字?
: : 許玉秀除了上課外,也是有透過各種管道解決同學問題吧!難道沒有嗎?!
: 有,但是請問有哪個老師會主動問全班同學「有沒有哪裡不會的阿?」
: 我提出學生有問題應該要主動這點,沒有什麼問題吧?!
太武斷
: : 作為沒魚蝦也好的選項,是吧!
: 麻煩你說清楚點好嗎?
此外針對教學型研究型大學
這沒什麼好戰的 東吳樓地板面積不足
大學部的錢比較好賺 當然想辦法去爭取教學卓越的補助
教學型大學喊出來 並不代表不研究
東吳法研所一個年級收40多人 比一個年級的一班還少
但是東吳大學部 一個年級四班 一班60人 總共240人
然後看看台大
台大一個年級120人 研究所將近兩百
這就是研究型
但是區分這個有什麼意義嗎?
完全沒有
目的只是在教育部的補助而已
這就是教學型跟研究型的最大差異
回到東吳的開課 兼任專任根本沒差
老師熱不熱心完全是個人因素
此外跟他會不會出題 跟他人好不好 完全無關
拿兼任來講真是莫名其妙
東吳是私立大學 在爭取老師上面本來就會搶輸國立
看看這幾年東吳老師人都流往北大就知道
所以東吳能補足的 就是兼任 這有什麼不好
而且有些從實務界來的老師 如邱琦老師 呂太郎老師
也可以讓學生多多瞭解實務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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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3.167
1F:推 snowtoya:這串討論搞到我姨丈都看到,然後去問我媽原PO是不是我了 08/12 14:04
2F:→ snowtoya:(在這裡偷偷說)姨丈,別跟我媽說我都在網路上幹嘛噢Q口Q 08/12 14:05
3F:→ snowtoya:一樓那句的原PO是指這個討論串的起始人= = 08/12 14:06
4F:→ weijohng:會上B的姨丈感覺很有趣 還有歡迎樓上加入東吳XD 08/12 14:14
5F:推 JHROC:越來越清楚了不是嗎?這樣的討論才有意義阿! 08/12 14:32
6F:→ JHROC:研究型與否應該是以學校整體發展為主,似非僅單一系所吧。 08/12 14:33
7F:→ JHROC:拿兼任來講,並非講有兼任多不好,而是在討論兼任老師與非 08/12 14:34
8F:→ JHROC:兼任老師事實上在學校的時間就是會比較少。 08/12 14:34
9F:→ snowtoya:其實看下來我真的不懂大家的爭點在哪= = 08/12 14:35
10F:→ JHROC:話說我也覺得一堆研究型學校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經費根本就 08/12 14:36
11F:→ snowtoya:呃,也不用對我解釋了= =||| 恕在下資質愚鈍沒有慧根 08/12 14:36
12F:→ JHROC:是個問題,雖然研究法律是用不上什麼錢的。像是國外好的大學 08/12 14:37
13F:→ JHROC:的經費來源都是私人捐助的...。 08/12 14:38
14F:→ s81250:我聽林誠二說!東吳法律的資金大部分都是募來的 08/12 14:40
15F:→ s81250:林百里捐了不少! 08/12 14:40
16F:推 weijohng:其實我也覺得脫離原主題了 科科 08/12 14:41
17F:→ weijohng:不過中興VS東吳去年就戰過XD 08/12 14:42
18F:推 JHROC:根本沒有在戰好嗎ORZ 08/12 14:43
19F:→ weijohng:那倒底在討論啥 我都看不懂 XD 08/12 14:58
20F:→ s81250:沒關係!過幾天就有新話題了!請問要不要繳系費啊 顆顆 08/12 15:07
21F:→ weijohng:系學會倒一百年了 連迎新都沒有XD 不用繳 08/12 15:09
22F:→ s81250:我轉學前他不退我系費!!這應該是不可歸責雙方事由才對 08/12 15:09
23F:→ s81250:並非可歸責於我事由! 08/12 15:10
24F:→ weijohng:都要轉了就不要爭這個啦 當作捐給原本學校阿 08/12 15:12
25F:推 JHROC:系費多少錢阿? 08/12 15:12
26F:→ s81250:四千五!! 08/12 15:13
27F:→ s81250:四千五我可以買一套天龍八部+吃燒烤+油錢 都還有剩 08/12 15:14
28F:→ weijohng:好多...我以前學校才2千多 08/12 15:14
29F:→ JHROC:你有買喔?我覺得那天龍八部都沒改版一下...圖書館看看就好 08/12 15:14
30F:→ s81250:算了? 怎麼可以算了!科科~反正請求權時效有15年 08/12 15:15
31F:→ JHROC:4500也太多了吧?系學會有辦什麼活動嘛?法律系沒什麼活動好辦 08/12 15:15
32F:→ weijohng:4千五快可以買金庸全套了吧 簡體版只要一千九 08/12 15:16
33F:→ s81250:買了啊!當故事書看啊!反正我不討厭王老師的東西,念的下去 08/12 15:16
34F:→ s81250:天龍八部是指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笑) 08/12 15:16
35F:→ weijohng:原來是老王的天龍八部XD 簡體版只要700一套 08/12 15:16
36F:→ s81250:套一句名言!學弟妹一定要繳系費喔!不然你們權益會受損 08/12 15:17
37F:→ s81250:下一句!學弟妹一定要繳系費喔!不然學長姐開慶功宴沒錢喔 08/12 15:17
38F:推 JHROC:這就是為什麼燒烤店總是不會倒的原因之一啦XD 08/12 15:18
39F:→ s81250:不知道拿回系費請求權基礎是什麼!我得深入研究一下 08/12 15:19
40F:→ s81250:希望大家給我意見!!謝謝 08/12 15:19
41F:→ weijohng:欠債還錢(誤) 08/12 15:19
42F:→ s81250:個人是認為225 266!請求權基礎在契約 08/12 15:19
43F:→ s81250:對!欠債還錢!這句話講得好~所以請求權基礎是契約 08/12 15:20
44F:→ s81250:符合社會一般通念!!! 給分給分 25分!!!再25分就可以當法官 08/12 15:20
45F:→ weijohng:契約類型可多勒 你打算主張哪一個XD 08/12 15:21
46F:推 JHROC:會不會是信託行為(誤?) 08/12 15:21
47F:→ weijohng:我確定不是醫療契約(大誤) 08/12 15:22
48F:→ s81250:我想應該是委任或承攬! 用無名契約似乎無法說服他人 08/12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