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lwood (放風箏)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建議] 如果想念法律系的話
時間Wed Aug 13 23:37:14 2008
這有什麼好戰的?先把「比較好」的定義訂出來先吧。
比較好到底是一種客觀事實,還是價值判斷,連問題層次都沒有交集也能戰。
還是別承認自己的學校,說出來給自己的學校丟臉。
說實話,要比不是不能比,要比指考比指考、要比研究所比研究所、要比國考比國考。
說完就把數據拿出來,把前提畫出來,應屆比應屆、一個對一個,真槍實彈。
至於拿自己的強項比人家的弱項,唱衰人家的弱項、吹捧自己的強項,
中正說大學指考高,東吳說你們只是高中科目,法律輸死了;
東吳說學校老師好,中正說你們學生差,老師好有個屁用。
這種拿自己的經驗去丈量別人,連井底之蛙都不如,根本是小孩子的作風,
還是別承認自己是法律人,說出來給法律人丟臉。
最後僅供我個人意見:想要證明自己學校比較強的,版上有很多題目沒有答案,
大家把自己的姓名、學校、學號先寫出來,你答一題、我答一題,
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到底是誰強,馬上見真章,大家一起接受公評。
你強學校也增光,說起來比空話來得有說服力多了。
否則學校再強,說一句實在話,關自己什麼事情?學校強,你不強,結論還是很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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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50.214
※ 編輯: tallwood 來自: 61.224.50.214 (08/13 23:38)
1F:推 strongj:推!!!後面那段真中肯~哈哈 08/13 23:56
2F:推 japan428:說的好 大推最後一句 08/14 00:09
3F:推 b19880115:對阿,有實力就不用吹牛. 08/14 00:36
4F:推 legist:高木君,我欣賞你呀! 08/14 02:50
5F:推 iamgz:強哥,有平安到家就好 XD 08/14 03:07
6F:推 iamgz:原PO,全文中肯! 08/14 03:13
7F:推 Jackoneone:喔 那我也要報名混戰 不過要等25號以後 08/14 09:20
8F:→ Jackoneone:(學弟 我這算用實際行支持你吧XD) 08/14 09:21
9F:推 LuciferXI:推中肯XD 08/14 21:10
10F:推 swallowjc:奈何我的強項是刑訴 在這兒解題就派不上用場了...XD 08/15 01:32
11F:→ swallowjc:話說高木先生您很閒嘛 不必考國考啦 還不快去唸書!!! 08/15 01:32
12F:→ swallowjc:另外 售後服務 送你個字號 記得看阿 97台上2631決 科科 08/15 01:35
13F:→ tallwood:樓上還真多學長...失禮了... 08/15 12:48
14F:推 swallowjc:遲了好久才想到 高木你有沒有看我講的判決呀 08/31 01:22
15F:→ swallowjc:今年律師第四題的第一小題就是這個判決改編喔XD 08/31 01:23
16F:→ livtyler0828:推啊 高木XD 01/2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