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XI (apathia (orz)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拜託幫忙!!
時間Sat Jul 15 23:33:40 2006
※ 引述《reset362001 (小不點)》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醫師法或醫療法有那一條規定
: 醫師可以使用嗎啡或其他違禁物替病人治療的嗎??
: 我自己翻法典~~
: 也不太確定我自己找的~~
: 所以拜託知道答案的各位~~告訴我一聲!!
: 謝謝
藥品是有管制的
醫師當然可以用嗎啡或其他管制藥品治療病人
在病人病情合於其治療要求時
舉個例子來說
有一種東西叫做FM2(有很多藥廠都有出同成分但不同藥名)
這是管制三級(還四級)的藥品
作用是安眠藥的一種
時常拿來治療躁鬱症無法入眠的睡眠障礙
(我有吃過啦XD很好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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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140
※ 編輯: LuciferXI 來自: 59.112.12.140 (07/15 23:33)
1F:→ LuciferXI:至於法規部分我不大熟XD 07/15 23:34
2F:推 bluealert:這是管三喔 07/16 10:54
3F:推 LuciferXI:謝樓上的補正 07/16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