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夢想邊界)
看板TransLaw
標題[刑法] 政大考題
時間Tue Jul 11 13:45:12 2006
這是今年政大行總考題,一共兩大提,我只季的第一提
甲因未婚懷孕,心情愈悶,故想了結其生命。所以甲先在杯子裡下毒藥,想毒死其母
乙,又在乳頭上塗抹毒藥,想毒死其剛出生之子丙。
但事實上,甲毒死的是其胞姊丁,而因醫院抱錯嬰兒,將另一名嬰兒戊抱給甲,所以
真正死亡者為丁和戊。而甲再犯罪時,因意識模糊,也沒注意克體有所不同。
問,甲之刑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229.66
1F:推 unclesausage:丁可能打擊錯誤(這邊敘述不清楚)戊客體錯誤+原因自由 07/11 14:11
2F:推 StevenWa:這題顯與打擊錯誤無涉,主要是在考「不完全等價的客體錯 07/11 14:16
3F:推 StevenWa:誤,以及罪責的問題」。 07/11 14:17
4F:推 unclesausage:毒錯人可能是打擊錯誤沒錯 你所謂的不等價指的是戊 07/11 14:18
5F:→ unclesausage:吧!那這就牽涉到有沒有生母殺嬰罪的減輕 07/11 14:19
6F:→ unclesausage:至於說他敘述不清楚在於怎麼毒到丁沒說清楚 07/11 14:20
7F:推 StevenWa:這題是文章題啦,老師只是稍微做了一點修正,和uxx所稱 07/11 14:28
8F:推 StevenWa:打擊錯誤完全無涉啦........等下PO擬答上來 07/11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