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zu (痘仔 條仔 都是一家人)
看板TransLaw
標題[刑法] 文化大學劉秉鈞老師刑法期中考
時間Wed Feb 15 23:09:04 2006
一、 甲係某公司董事長,為有配偶之人,偕未婚之女秘書乙,參加旅行社舉辦泰國商務考察團,二人在泰國之旅館內發生姦情,甲之配偶丙得知消息,追至泰國旅館,以強酸潑向以女臉部,經乙女閃躲,潑中其後泰國服務生丁女,造成丁女手臂灼傷,丙、丁二人隨即發生扭打,互有傷害,甲、乙、丙三人漏夜逃回台灣,案經乙、丙、丁向地檢署提出告訴,試問甲、乙、丙、丁所為如何論處?25分
二、 甲因手機乾電池電力耗盡,又急於撥電,見小氣之同學乙不在,手機置於桌上,竟擅自取用,撥打室內電話約一分鐘,乙之女友密告乙,乙震怒,提出告訴,問甲所為如何論處?25分
三、 甲、乙發生口角,甲憤而拿起機車大鎖,基於傷害之犯意,猛擊乙腹部一下,乙疼痛倒地,經友人招喚救護車,於送醫途中,因道路交通事故,延誤急救時間,致乙到達醫院時,因肝臟破裂,出血過多休克,雖免於死,但因腦部組織缺氧過久壞死,成為植物人。試問甲所為如何論處?25分
四、 甲、乙係同班同學,甲經常作弄乙,某日見以下樓梯之際,故意從乙後方踢乙後腳跟,致乙不由自主身體往前傾倒,撞及在乙前方之丙,丙因而滾落樓梯,手臂骨折,案經丙對甲、乙二人提出告訴,試問如何論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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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4.7
1F:→ kizu:94年上學期期中 02/15 23:12
2F:推 biderr:好難= = 02/15 23:30
3F:推 ericjen:可惜老師離開文化了XD 02/16 19:28
4F:推 farmergrab:但是老師回來銘傳了^^ 02/1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