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oria (故事)
看板TransLaw
標題[民法] 東吳大學吳從周93學年(下)期末考
時間Sat Jan 14 22:01:23 2006
一、十九歲之甲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受雇於乙公司為職員,並經乙公司授與代理權與
丙訂立買賣契約,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三十分)
二、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有何區別?並試據此基本觀念討論下列情形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為何:甲有A車,寄託乙處,乙擅以甲之代理人名義出售於丙,並即依讓與合意交付
之。(三十分)
三、甲經營電腦出租業,乙於82/3/1向甲租用電腦一部,租期一個月,租金十萬,約定於
租約期滿後交付租金。期滿後,乙僅交付租金五萬元,甲於82/6/6寄出存證信函,要
求乙支付另一半租金,乙置之不理,至83/8/17始自行交付五千元,隨即避不見面。
甲於85/8/16決定要訴諸法律途徑解決,但適逢超級颱風侵襲,交通因土石流而斷絕
,郵電不通,公司機關亦放假三天,甲因處理風災善後,遲至85/9/16始起訴。試問
:甲之租金請求權是否已罹於時效而消滅?(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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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像是行屍走肉,就算他們做著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也似乎是半睡半醒,這是
因為他們追逐的目標不對。生命若要有意義,就要投入去愛別人,投入去關懷你週遭的人
,投入去創造一些讓你活得有目的、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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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1.25
1F:推 ozcar:要考東吳的可以看一下,有意想不到的妙用喔!!! 04/2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