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oria (故事)
看板TransLaw
標題[民法] 東吳大學吳從周93學年(下)第三次小考
時間Sat Jan 14 21:44:32 2006
一、證券交易法第六十條規定,證券商不得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等行為,違反該規定者,
主管機關得依同法第六十六條為警告、停業或撤銷營業許可之處分。今有某證券商甲
違反該規定而貸款與乙,問甲乙間借貸契約之效力為何?
二、甲委任乙,以甲名義向丙購買中國大陸熊貓皮,乙與丙商談時,見丙不願割愛,乃以
告發其貪污罪相脅,致丙心生恐懼而同意出售,並即交付其物。半年後,丙之貪污罪
嫌疑獲洗清,乃向法院訴請甲返還熊貓皮,此際發現甲早在二個月前已將該熊貓皮讓
與善意之丁。問丙得否向以請求返還該熊貓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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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獅子的愛就像大碗的牛肉麵,貨真價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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