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oria (故事)
看板TransLaw
標題[民法] 東吳大學吳從周93學年(下)第二次小考
時間Sat Jan 14 21:36:49 2006
一、甲有一獨子乙,乙自幼喪母,甲因而加倍疼愛之,乃將自己名下之房屋一棟贈與並移
轉登記與乙。問:
(一)倘乙係十六歲,該贈與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成立?
(二)倘乙係六歲,情況有無不同?
二、甲十八歲唸高三,以來自於父母所給之儲蓄零用錢八千元,向成年之乙購買電動遊戲
機一組,甲復知悉後乙甲升學甄試當前,不容分心為由,令甲向乙退遊戲機還錢,有
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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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yoy █ █
◢◤ ◥◣ 雙魚的愛是犧牲奉獻,所以記得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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