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ntin0 (酷拉利)
看板TransLaw
標題[情報] 中正期末物權考題
時間Wed Jan 11 16:18:36 2006
二.甲現年十七歲。一日甲趁其父乙不注意,偷取乙珍愛的鋼筆一枝,出售予丙。乙發現此
情事之後,立即向丙請求返還,丙則以其已善意受讓而拒絕之。此時距離該鋼筆被竊約
一年。試問:乙、丙的主張,孰為有理?
這題雖涉及盜贓物的問題,但因和民總還是有點關聯,所以po上來讓大家參考一下
刻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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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hchien:刻以刻以 01/12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