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010442 (海洋~)
看板TransLaw
標題[民法]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謝謝
時間Thu Nov 10 00:40:54 2005
ㄧ.17歲的甲生 考上大學父親讓她自行租屋 甲請學校同學乙 代為租屋 乙的鄰居丙19歲
結婚半年就離婚 有屋出租 願代甲租其屋
1.甲到校後發現所租房屋靠近夜市不適合唸書 可以以當事人均未屬成年人而否認
租賃契約嗎?
2.同上題 若丙仍單身未婚時 甲丙間契約效力為何?
3.若乙代甲向丙承租不適宜房屋 能基於受第三人A之詐騙 甲能否認租賃契約效力嗎?
二.乙將甲所寄放的古董擅自賣給第三人A
1.乙A間契約效力如何 相對人A可如何行使權利?
2.乙基於買賣契約已將古董交付A 則甲可否以所有權人之地位請求返涵還?
3.乙A之買賣契約乃受甲之委託時 甲可否以乙未成年之理由否認契約之效力?
以上問題請大家幫忙解答
快要考試的了 急需要答案
不好意思 麻煩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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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92.137
1F:推 misiagod:我是覺得你應該自己去找答案~ 11/10 07:55
2F:→ misiagod:不是直接就拿來這邊問~這樣對你學習法律沒什麼幫助喔~ 11/10 07:55
3F:→ misiagod:補充一下~我所謂自己找答案,不是來這裡聽別人的答案= = 11/10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