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itzki4136 (Dallas Maveri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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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彙編第419號
時間Wed Nov 2 20:22:17 2005
1.副總統是否得兼任行政院院長?
2.新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時,行政院院長是否該率領各院提出總辭呢?
可以讓我知道你們的看法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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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74.186
1F:推 chihchien:怎麼不先提出你的看法呢 :p 大法官的解釋應該不錯吧 11/02 22:38
2F:推 Mitmensch:原PO寄信給我不會就是要問這個吧XDD 11/03 00:53
3F:推 Mitmensch:把這個釋憲文的本文和理由書(意見書有空看看也好)看看 11/03 00:53
4F:推 nowitzki4136:不是這個... 11/03 16:40
5F:→ misiagod:這個自己找就好了吧~大法官解釋都有說明了 11/04 02:37
6F:→ misiagod:副總統那個!是政治問題不予解釋?還是憲法上之問題? 11/04 02:38
7F:→ misiagod:行政院長總辭是禮貌性總辭?還是憲法增修後有所不同? 11/04 02:39
8F:→ misiagod:大法官都有解釋啦~去看看唄 11/04 02:40
9F:推 Mitmensch:那原PO本來到底想問我啥@@ 11/04 19:34